他个子很矮。明明吃得并不多,却年比年胖。腿短,脖子粗,脑袋大得惊人。不仅体格不好,皮肤也极为粗糙,布满干癣,连自己看都觉得难以置信。脸就更糟糕,左右眼距离奇远,甚至连高度都不同,鼻梁七扭八歪,好像处处都在抽搐紫色嘴唇肥厚得恶心。过大圆鼻头两侧大张着鼻孔,真想拜托它们不要再那显摆自己存在感。稀疏头发生得跟铁丝样,从镜子里看到都免不背生寒意。深灰色眼瞳中仿佛没有任何感情和知性,不禁让人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个活着人类。
让这种生物活在这世上真好吗,真可以吗。
不仅是外表,性格也很扭曲。又自卑又贪婪,之所以没变得卑鄙无耻,只是因为脑袋不好使罢。就算想要变得狡猾,也没有那样才能。不管是什人,基本都在各种各样意义上比自己优越,想要找个人比较竞争都办不到。像自己这种人不管做什都不可能做好,如果去祈祷明天有个好天气,第二天肯定就会下,bao雨。不能有任何期待,因为只会产生反效果,还会给旁人添麻烦。
他处于社会底层中底层,藏在地底裂缝中苟且偷生。靠着吃腐烂剩饭、甚至是剩饭被吃剩下残渣,他才能活下来。
为什要活下来?
回觉得,自己很强。
自己很强,已经抵达顶峰。于是他首次向剑圣挑战,结果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右臂和左腿被砍掉。可他没有被杀。巴尼格·巴拉德躺在血泊中质问。为什。为什还活着。你为什不杀。
剑圣露出脸庞回答“你还有可用之处。”她并没有开口,只是用眼神传达这个含义。他解剑圣,因此当即便领会。
剑圣已经没有敌手,没有称得上是敌人对手。剑圣总是咬着牙寻找能够战对手,现在他还配不上,不过,却有潜力。变得更加、更加强大话,就能为剑圣派上用场。
“吾师啊。吾师啊。吾师啊。”巴尼格·巴拉德半边脸刻着笑容。“——来倾诉衷肠。”
他并不是特别想活,只是因为非常怕死,所以才活下来。
那为什会出生?
那都是幼小时便抛弃他母亲、和根本没见过面父亲错。
十四岁时,他如变不成苍蝇蛆虫般,在垃圾堆边角来回爬行,有个老爷爷拍着他肩膀,笑着说‘只要活着就好,只要活着肯定就有好事发生’,后
群,bao乱野马,喷洒着大量汗水、唾液,在被夕阳昏沉燃烧着安鲁克草原上心奔驰。
前进方向西北。
目标是、艾尔甸。
二十三时五分第九区
有时会想,为什还活着,为什会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