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下一本杜拉斯的《情人》递给他,杜景便接了过去,随手翻了翻。
“咱们去吃饭吧?”周洛阳满意地打量焕然一新的寝室,说,“出去逛逛?反正也快放假了,我觉得咱们该买个洗衣机。”
军训结束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国庆假期,接下来有很长一段的时间,他们可以慢慢了解。
“你回家吗?”周洛阳又问。
杜景说:“不回,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
“还……还行。”周洛阳有点不知所措。
“西班牙语会说么?”杜景问。
周洛阳答道:“不会。”
杜景说:“西班牙语很好学,比法语好学,在他们的家庭里生活的那段时间,我很快就学会了,不过我假装不会,听他们在饭桌上议论我,挺有意思。”
周洛阳终于找到了插入话的空当,说道:“所以你决定回国念书了?”
黑胶,我过去问这是谁的歌,他说‘Eminem’。”
周洛阳:“………………”
周洛阳没想到一个歌手能让杜景突然说出这么多话,只能点头,什么也回答不出来。
杜景从玻璃窗的倒影里看着他,说:“那天的花开得挺好,全是红玫瑰,但天气热得人汗流浃背,那年我六岁,我妈让我穿西装,我很讨厌,衬衣领子太紧,快把我勒死了……”
“是……是的。”周洛阳忽然觉得,有点跟不上他的思考速度,说道,“应该是特别定做的吧。”
周洛阳先是一怔,再打量寝室,说:“有吗?什么事?”
杜景仿佛又恢复了先前那冷漠的表情,打开衣柜,换了衣服,示意走吧。
周洛阳说:“我忘了什么吗?”
“没有。”杜景说,“去哪
“不完全是,也因为另一件事。”杜景想了想,又说,“我想学点理科的东西,他们希望我当律师,做金融,或者去当政客,和我性格不合。”
周洛阳嗯了声,说:“你……抹布是不是该洗下了?”
杜景用一面抹布擦了许多东西,已经黑了,看得出是从来不做家务的,闻言想了想,点了点头,周洛阳便笑了起来,但杜景没有笑,只是从玻璃倒影里看着周洛阳。
“我可以借本书看吗?”杜景注视周洛阳的书架。
“当然。”周洛阳爽快地说,“想看什么?”
“对。”杜景说,“和我爸闹翻以后,她就嫁给了一个很有钱的、在马德里做葡萄酒生意的西班牙人,那家伙有两个儿子,智商不是太高,我觉得是因为夫妻俩都喜欢抽大麻,生出来的小孩显得有点智障。虽然他们看我,应当也觉得我是个智障。”
周洛阳:“……”
“你看我像智障吗?”杜景说。
周洛阳:“……………………”
周洛阳笑了起来,杜景又开始自言自语,说道:“你英文说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