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过程太难,其中有孩子饿死,有孩子受不自己走,也有孩子被其他人贩子抢走,原青拼得头破血流,也没夺回来,反而被狠狠教训顿,瘸腿。
当他把孩子全都卖完时,他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十八岁,但十八岁他却没有任何谋生手段。
他这些年接触很多人贩子,各型各色都有。有快要饿死,被迫走上这条路,有为钱财舍弃良知。
都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但原青却认为这句话十分流氓。他不可怜,也不原谅任何个人贩子,包括他自己。
电影故事也正是从这里开始。
原青手上第次沾人命。
人命在人心中是完全不样存在。人可以杀鸡杀鹅,杀牛杀羊,没有太大心理负担,但杀人是不同。
原青那段日子是压抑而又癫狂,眼前时不时会出现老太爷幻觉。
他逃到个小镇,却意外遇到之前拐卖他人贩子。
民国时期人贩子,叫原青。
贩卖人口这件事古来有之,在晚清和民国时期因时代混乱,而达到顶峰。
原青出生在穷山沟里,五六岁时候因为相貌出众,被人贩子盯上,骗走。人贩子将原青卖给对城里年轻夫妻。
年轻夫妻受过高等教育,没有孩子,对原青很好。
但可惜好景不长,原青年轻养父在次抗议游行中被当街开枪宪兵射杀,养母受伤,要吃好多药。
像疯样,他将那个人贩子咬死,并且继承人贩子财产——几个几岁大孩子。
他坐在四处漏风破房子里,呆呆看着那几个饿得皮包骨孩子,就那样看夜。
这样世道下,他放他们走,就等于是在让他们送死。但原青本身也就只是个十几岁半大孩子,没有能力养活这多张嘴。这些孩子年龄也太小,完全不记得自己家在哪里,有家也无法回。
原青最后决定,还是把他们卖掉。
他带着他们历经艰险,到大城市,又耗费很长时间,跌跌撞撞地选择着那些善心父母。
这时候原青只有十岁出头,被教得很好,细皮嫩肉,码头上铺子里做工都不会要这样干不活儿孩子,他无法,只好挨家去讨饭。
在那个饿殍遍地年代,没有谁家有多余剩饭愿意给原青,只有些大户人家不在乎,会偶尔大发善心,施舍他点。
原青仗着长相漂亮,会说讨喜话,就经常去城里几个富人家。但也正是因为相貌精致,原青被户人家老太爷看上。
老太爷收原青做小厮,给原青养母治病,原青度把老太爷当成自己大恩人。
但在几年后个寻常晚上,老太爷对原青下手。原青反抗逃跑,失手打死老太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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