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久,甚至迟筵偶尔也会忽略自己爱人其实并不是人这事实,即便记得也不会再在意。
他亲眼看着叶迎之头上出现第根白头发,惊讶地捏着那根发丝道:“迎之,你也会变老?”
叶迎之略微低下头让他把那根头发拔下来,随意地笑笑:“当然。别信那些神话故事,什不老不死都是编骗人,违背科学规律。”
他没说是三天前他醒来时看见迟筵头上已经生出根白发,于是趁着爱人还在睡梦中把它偷偷拔掉。
如果可以,愿意比你更先老点,这样你永远是小宝贝,永远可以在面前胡闹,对任性、对撒娇,尽情地胡作非为。妖邪不老不死,但是会陪你起变老,陪你起走完此生,否则宠惯你辈子,下辈子你却被别妖魔鬼怪或是人类抢走,岂不是很吃亏?
痕自然不难。
叶迎之却不依,美滋滋地摸着那个咬痕闭上眼就要睡觉:“不要,就要留着它。”
迟筵咬他他要抱怨,身上真得这个牙印反而很美,宝贝地捂着不肯消除。
迟筵推他两下,他却装作已经睡着,纹丝不动。
迟筵拿他无赖行径没有半点办法,也只好默默地拉起被子睡。叶迎之才又有动作,伸出手臂将爱人拢在怀里。
之后他像往日样带迟筵出门买菜,有些话,却永远不会对爱人说出口。正如有些爱意深藏在心里,不舍得也不敢拿出来。
白云苍狗,年华易逝,人间几十年回首再看也不过瞬息。
迟筵垂垂老矣时喜欢默默握着爱人手戴着老花镜在家里阳台上小玻璃桌上看书,老很难集中注意力,总会走神地想着,能遇上叶迎之真好,否则他无法想象自己会爱上另个人,大概只能孤独地过辈子。
再后来日子,他在阳台上坐会儿叶迎之就要拉他回屋,让他休息。
叶迎之比迟筵自己更先步察觉到他大限将至。他心中倒没有太多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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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三年后迟筵和叶迎之便共同购置他们家,搬离那栋“借住”房子。
两人便如同这世间最普通对爱侣般,每日互相叫对方起床,为彼此找衣服、系领带,各自出门工作,再在天忙碌之后回到共同家,吃饭、洗漱、入睡。
两人也会尽可能地把年假凑到起,找个去过或没去过地方同去旅行。
如果叶迎之愿意,他可以依靠他能力轻而易举地获得各种普通人梦寐以求东西,但是他宁愿把自己伪装成个彻头彻尾普通人类,和迟筵起脚踏实地地为他们生活打拼,起还房贷,起在冬夜里分享杯热红茶。他送给爱人每样东西,都是他踏踏实实点点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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