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想起来,今天是项目启动日,这个项目负责人得早点到实验室,庄城你慢慢吃,厨房还有牛奶。”林易说完溜烟跑进房间,换衣服出门共只花五分钟。
因为“太阳能
“庄城。”林易突然开口道,眉眼带笑。
庄城疑惑地抬头,只见林易手从桌子那头伸出来,恰恰伸到他嘴角处,不甚柔软触感,犹如电击,让他心跳几乎停摆。
“嘴角有东西。”林易无辜地展示下指肚上蛋黄液,他倒是想学下电视里把蛋黄液放进嘴里尝尝味道,但是他怕他没学来人家报道总裁狂炫酷霸拽,庄教授就已经恼羞成怒把他扫地出门。
所以,他正正经经地在纸巾上擦擦自己手指,诚恳地说道:“如果你答应,天天给你做早饭!”
这对实验室第睡觉第二林易来说,已经是很不得承诺,但显然,庄教授并不稀罕这个不得承诺。
若按“般、良好、优秀”厨艺等级划分,林易厨艺水平是“能吃”。
自己啥水平,他心里没有逼数吗?
当然是有,但这不妨碍他像只开屏雄孔雀样,向心仪配偶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展示自己“优点”。
“好吃吗?”厨艺不是问题,重要是心意,特别是对庄教授这种三观极其端正五讲四美好青年,吃人家嘴软,这软着软着不就以身相许嘛~
嘻嘻嘻嘻嘻嘻嘻。
“不用。”庄城吃完,用纸巾擦擦自己嘴角,“以后不用起来帮做早饭,自己会做。”
林易发现个并不让人愉快事实,许是自己进攻太过猛烈,庄城似乎对自己二十四小时无间断持续表白产生抗体,曾经那个挑逗两句就会面红耳赤庄教授已然随风而去。
不过……
以后?“好,那以后就不做。”林易立刻从善如流。
庄城立刻反应过来他话里语病,抿抿嘴,“今天你宿舍应该可以搬完吧,如果需要帮忙,可以随时叫。”
林易有足够自知之明,他没挑战什面啊饺子啊之类高难度任务,就把超市买来吐司在锅里煎煎,配上个半熟煎蛋。
这煎蛋算是林易个拿手绝活,蛋黄太老干没味道,太生有股腥味,这半生半熟最考验功底,口下去,金黄色液体慢慢流出,染满整个吐司,这味道吧不敢保证,但这色香味中色还是极为诱人。
“嗯,好吃。”庄城低着头,声音平静没有丝波动,人适应性是很强,他渐渐能做到面对林易穷追猛打面不改色。
当然,面上是面上,他心里有没有他表现出来那平静,那就是俩说。
庄城口咬下,蛋黄液从他嘴角渗出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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