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耽美文 > 酌鹿 > 第10章 冤家(六)

第10章 冤家(六)(3 / 4)

林信见沈楼捏着玉佩发呆,知他是认出来,在心中默默叹口气。先前在渭水意外相遇,又被沈楼捡回家,是他上辈子奢望不来幸运。本以为可以好好陪着沈楼长大,早早把人哄到手,奈何造化弄人。

“……你怎用麻绳系玉佩呢?叫紫枢给你换个软绸。”捏着玉佩半晌,沈楼却说出句话,然后便挪开眼,兀自脱着湿透中衣。

“这是什玉佩,你不知道吗?”林信却不打算放过他,今天这事必须告知沈楼,以保证他不会把自己交给钟家,“不是赵万户侄子,是林争寒儿子。”

“阿信!”沈楼吃惊地看着他,原以为林信小时候不知道自己身世,直到朱星离找到他,却原来这孩子开始就知道。

今天看到那个人,那个追杀赵叔叔人,脸上有道疤,”林信红着眼睛,“他们也会杀,那个钟戮定会来抓。”

两下,“不烫。”

转头看向被温泉熏红沈楼,林信摸摸自己脖颈上细麻绳,赤脚摇摇晃晃走到沈楼面前,脚下滑,扯着沈楼就摔进水池里。

“噗通!”还穿着中衣沈楼被水浸个透彻,吐出口水,手忙脚乱地把挣扎林信捞起来。

“衣服湿。”林信勉强站好,扯掉自己湿透内衫,露出那块黄玉佩。

剔透无暇鹿回头玉佩,被根细细麻绳拴着,美玉系麻,明珠蒙尘,荒唐得悲凉。这是寻鹿侯林争寒列侯信物,封侯之时昭告天下,作为世家子弟,沈楼自然是认得,“阿信,你……”

“你是说,当年追杀你,是钟家人?”沈楼瞳孔皱缩,终于明白世林信为何针对钟家,为何要杀死钟长夜。若是钟长夜害死林争寒……

回想当年自己因为林信杀死钟长夜而指责他……沈楼伸手扶住瑟瑟发抖林信,“别怕,有在,没人敢伤害你。”

林信垂下眼睛,掩去眸中

林争寒叛出林家,自立门户,被天子封个寻鹿侯,时间风光无两。奈何英年早逝,独子不知所踪。皇帝派人寻许久,终于在林信十六岁那年找到他。本该继承父亲爵位林信,却没有得到寻鹿侯封号,改封个“割鹿侯”。

割鹿与寻鹿,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割鹿侯职责,就是每年去各地征缴鹿璃。林信手段狠辣,任性妄为,看不顺眼人便要多征,尤其是西域,硬是多加三成,因此跟钟长夜起冲突。

“林信那个畜生,杀爹!来日,定要将他碎尸万段!”钟有玉来报丧时候,沈家人都很吃惊,虽然知道林信厉害,但没想到他竟连灵力那般高强钟长夜都能杀死。

割鹿侯战成名,世人对林信忌惮,也由此越来越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溺酒

奶口卡
沈庭未,一个不会喝酒的omega,伴随分化而来的是腺体散发出的蔓越莓酒香。但这一次,酒味似乎尤其浓。于是,他醉了。醒来后,一切好像都变得陌生而“不正常”。他忍耐着omega的第一次特殊状况,拖着身体艰难地走进药房,面色苍白地说:“麻烦给我一支omega抑制喷雾。”对方愣了很久:“什么?”买不到抑制剂,无奈之下只得先找住处。沈庭未:“你好,开间房。”酒店前台:“身份证出示一下。”沈庭未将身份证递过去

恶性依赖

金刚圈
陈韵城有一段如同噩梦的童年经历,只是他没有想到,过去了十六年,他会再见到与他拥有过同一段经历的宁君延。十六年过去,宁君延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医生,家境富足优越,他以为自己永远不需要去回忆那一段经历,直到陈韵城勾起了他心底的黑暗,恶劣的念头破茧而出。本文攻追受,且攻对受箭头极粗,本质小甜饼,不洒狗血

仙路烟尘

管平潮
一卷仙尘半世缘,满腹幽情对君宣。浮沉几度烟霞梦,水在天心月在船。一个集市井少年、学徒、四海堂堂主多种角色于一身的传奇少年张醒言悄然浮现在一个祥和宁谧的小镇。他平凡又智谋无双,有一点好色又志向远大。对于敌人,他是最强劲的对手;对于女人,他又是完美无缺的情人。他拥有一支会呼风唤雨的“神雪”玉笛和一把貌似废铁实则珍贵的“封神”神剑。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加入名满天下的道教宗门“上清宫”,成为道家第一人……
最新小说: 布丁兽招工啦! 咸鱼少爷被迫成为影帝助理后爆红了[娱乐圈] 穿成病弱太子后成了团宠[穿书] 远方的风 捉住那只发情的猫 地狱的熔炉:冲绳岛战役 我是谁? 在星际做地球动漫的我暴富成神 假少爷他亲哥是玄学大佬 死无葬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