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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2 / 4)

半响,贺朝说:“有什事冲来,让他们先走。”

沈捷身为贺朝嘴里“他们”之,还拿着筷子不知道该干什,傻子都看得出来这个气氛不太对,他放下筷子说:“不走,是兄弟怎可以在这种时候之。朝哥,没在怕

两个人都没有明确表示出什敌意,话语间挑衅不仔细听几乎听不出来,但谢俞靠着墙看会儿,眼看出来贺朝这个笑算皮笑肉不笑,虚伪得很。

“圾哥,”旁边那桌有人问,“怎着?认识?”

然后他们七嘴八舌地说:“看校服是二中吧。”

刚才贺朝直背对着他们,走进来时候他们都喝得上头,没注意看,现在仔细看两眼,有个对二中“杰出人物”比较人惊:“去,这不是二中贺朝吗。”

说完,那人音量又低下去,补充道:“……那边内个,谢俞?”

,最后干脆把筷子放在桌上,没再继续吃。

沈捷还在碎碎念:“好像听万达讲电技十大人物时候听到过这个人,挺凶,据说手底下小弟有七十几个,别人打架他就蹲在垃圾桶盖子上看着,所以人送外号圾哥。”

沈捷话音还未落,察觉到那位“电技十大人物之”站在他边上不动,他整个人顿时僵住,只能从手腕和胳膊肘撑起来那块间隔里偷偷往下瞄,低头看到双耐克球鞋:“……”

沈捷在想是不是自己说话声太大被听见,又开始思考他们这边三个人,以朝哥和俞大佬战斗力,敌不敌得过。

还在计算战斗力,就听圾哥叫声:“贺朝?”

圾哥也没再要求贺朝喝酒,仰头自己全喝,在片喝彩声里,他抬手抹抹嘴角,拎着空酒瓶说:“你不说都不记得,三年啊,时间过得真他娘快。”

圾哥走上前两步:“既然你记性这好,还记不记得当初说过什说别让再见到你,记得吗?”

刚才气氛还比较模棱两可,这回是挑明要闹事。

那边两桌八九个人也不看热闹,直接站起来,椅子往后退时候在地面上哗啦出刺耳声响。

贺朝只手手掌抵在桌面上,身上还穿着那件爱与和平,不过爱与和平四个字在这种情况下显得有些讽刺,就像黑水街群聊里整天在喊‘去你妈杀你全家’,却取个不要打打杀杀群名字。

谢俞付完帐回来,看到就是这样幅场面。

穿着电技校服不知道什人手里拿着瓶啤酒,站在贺朝对面,将瓶口怼在桌沿边上,手腕用力,瓶盖顺势打开,落在地上。

瓶盖在地面上清脆地滚两圈。

然后那人把啤酒瓶递给贺朝,意味不明道:“给个面子?”

贺朝没接,笑笑说:“老朋友,三年不见,不用这热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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