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呼出口气,尽量用轻松语气说:“但弟这个人,不仅吉他弹得牛逼,歌唱得也不错,他很快重整旗鼓,带领新乐队走向辉煌……”
陆延说着,发现肖珩原本夹在手里那根烟又被他叼在嘴里,男人咬着烟,低头看他,眼眸深沉,嘴里冒出两个字,打断他:“名字。”
“什?”
“龙什玩意,”肖珩又眯着眼把烟拿下来,说,“叫什
龙哥是上职高之后才混出‘龙哥’这个名号,以前叫“小龙”,被陆延摁在学校水池子里揍过。
那天龙哥和群混混朋友去酒吧,在酒精和灯光刺激下,眯着眼睛发现台上那位引得全场尖叫吉他手是位“老熟人”,他把酒杯砸在桌上,啐声说:“妈,这小子现在这风光?”
陆延原本没把这个小龙放在眼里。
“——老七,老四被人打!”
“怎回事?”
从这把烧火棍开始,玩就是七年。
中途跑去组乐队后有收入,陆延彻底从亲戚家脱离出来,平时住学校,放假就住酒吧杂货间。
那会儿他每天想都是:要离开这个地方。
想脱离,想跟这里切说再见。想冲出去。
高考前,他提前攒下C大学费和张去厦京市单程票。
在路边台阶上。
群不良少年骑着摩托车从他边上载着歌开过去,鼓点、吉他、贝斯,男人歌声——整首歌像被摩托车掀起那阵风样席卷而来,带着从绝望中挣扎出来希望:
“被突然下起雨淋湿你
再度停下脚步
依然相信着
“昨天晚上回家路上,从天而降个麻袋,操,给顿揍……”
紧接着又是另个声音。
“你要不想你乐队那帮人再出什事,晚上八点来包间,”那声音说着笑声,“也不为难你,你只要把开酒都喝完,这事咱就笔勾销。”
……
陆延回想到这里,没再说下去,停顿几秒缓会儿。
——然而以前走过那段“错路”却不肯放过他。
次演出结束后,乐队队长走过来说:“老七,最近有人直在酒吧里打听你,叫什龙哥,你认不认识?”
陆延把吉他装回琴包里,时没想起来那个“龙哥”是谁。
队长拍拍他肩,走之前提醒他:“小心点。”
地痞流氓间矛盾,有时候不需要理由,四个字看你不爽就是最好理由。
你会比谁都高比谁都更接近天空
……”
劣质车载音响还夹杂着雪花声底噪,但即使再劣质音响也遮盖不住那份磅礴力量感。
那是陆延第次知道“摇滚乐队”。
由于条件有限,他攒钱买第把吉他是把最低级烧火棍,没有人教,只能自己个音个音去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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