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些改
“她最突出是哪里?”萧遇安问,“别深入思考,就第感觉。”
“眉毛。”明恕说:“她眉毛最吸引。你呢?”
萧遇安说:“眼睛。”
明恕抄起手,“看来们意见不统。”
“既然如此,凶手第眼注意到也有可能是她嘴唇。”萧遇安说:“当然,这只是从你‘吃人’判断中得出结论。”
——你不是爱吃狗肉吗?让你吃!”明恕理解到萧遇安意思,设想凶手口吻道:“但你现在已经没办法再吃!看看,是你被它们吃!”
“凶手也许是个极端动物保护者,尤其热爱狗,孟珊则是个狗肉爱好者。”萧遇安说着顿,“但这只是种推论,没有证据支撑。”
明恕又想起孟珊下唇那个仅有3毫米锐器伤,“凶手将孟珊丢在风水巷原因,们想法都差不多——他是故意让流浪狗去啃咬孟珊。但啃咬原因又是什?哥,刚才你提出是,凶手爱狗,让狗亲自去报复孟珊,但之前想是,他想遮掩他在孟珊下唇割出来伤口。”
萧遇安说:“照你思路,孟珊嘴唇就是凶手目。嘴唇代表语言能力,凶手杀害孟珊,也许是象征‘祸从口出’,这就跟些凶手在作案后割掉被害人舌头类似。”
“假如是这样,那孟珊要说过什得罪凶手话,要知道凶手秘密,他们是熟人。”明恕说完压压唇角,神情有几分欲言又止。
明恕低头想半天,突然注意到桌上个小铁盒,“这什?玫瑰糖?你居然会吃这个?”
“谨澜寄给你,随便拿盒放在这儿。”萧遇安笑声,“反正你看到就会吃。”
明恕将小铁盒往自己警裤口袋里放,“去趟孟珊公司。”
曙光商务楼听上去很气派,却并非正规写字楼,而是由住宅楼改建。
现在繁华路段写字楼租金年比年高,不是每家公司都承受得起,于是些挨着商圈或是交通枢纽住宅楼慢慢被改成办公楼,户主赚钱,商家省钱,双赢。
萧遇安:“嗯?”
“刚知道尸体面部被啃食时,想到凶手‘吃人’可能,但邢老师给否定。”明恕说:“这个3毫米伤出现得怪异,可能是因为先入为主吧,还是老往‘吃人’上想。”
“凶手割掉孟珊下唇,然后吃掉。”萧遇安顿几秒,“孟珊下唇非常吸引凶手?”
说着,萧遇安绕到电脑前,点开几张孟珊照片。
忽略土气打扮,孟珊其实是个很漂亮女人,脸蛋小,五官精致,1米63身高在冬邺市女性中不算矮,身材匀称,笑起来时脸上有个小小酒窝,看上去比实际年纪年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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