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你老房子里,你手被酒瓶渣滓弄破。陆汀话就压在唇边。
邓莫迟却像是已经把他读透:“是你吧。”
“嗯。”陆汀喉头哽哽,只会猛点头。
邓莫迟没再多说,坐上块黑石,给自己摘套。在他拎起浴巾准备简单擦擦时候,枚新薄片被塞到他手边。
“再来次好不好,”陆汀仰脸,烧红眼尾还未褪色,“不想停……”
嵌得更深。如今他两只膝盖各自多几块指甲盖宽度伤口,水把血泡开,稀薄地挂在创面。
倒也不是不能忍受,比起在警校练出那些伤,这简直微不足道。毕竟还是做贼心虚,陆汀悄悄把腿藏回水下,想着糊弄过去得,抬眼却见邓莫迟半身立在水外,眼睛不带眨地盯着自己,好像在说,你还想躲?
“你没破吧。”陆汀拽着人检查膝盖。
“没有破。”邓莫迟不但给他看,还吐词清晰语句完整地回答他问题。
“好吧,”在被人当面抓包并且没太大希望被放过时,陆汀向来没有骨气,吐吐舌头,“回去抹点药就行。”
邓莫迟静几秒,然后说:“好。”对于陆汀来说,早点回去上药睡觉休息整晚,比不上在这里和他多待几分钟,这是没有人掩饰、不争事实,于是他也不挣扎,抚摸着陆汀半干头细软发丝,看着他脸青涩地帮自己戴套,随后坐上池底块扁平卵石。
姿势当然要换,那两只膝盖不该再接触水和皮肤以外任何,这是两人共识。陆汀跨坐上邓莫迟大腿,往前蹭蹭,肚皮贴住肋骨,手环上邓莫迟脖颈,手扶在臀下,把那根半硬性器往自己里面送。这切他都熟练得出奇,几个月没做,他想自己动起来肯定也是信手拈来。然而真正摇晃起腰肢却并非如此,坐到底时,
邓莫迟不吭声,只是半蹲着,托着膝窝把陆汀右腿抬起,脚放在自己大腿上,折起膝盖正对在面前。他长睫低垂,照着那些碎伤慢慢舔舐起来,舌尖碰到创口,是痒,刘海轻扫皮肤,还是痒,陆汀倒吸口气,只觉得自己刚才“痒”字还喊得远远不够,明明邓莫迟认真得仿佛毫无色心,但他被舔得全身都很不对劲,右脚在人家腿上,左脚泡在水里,脚趾全都不自觉地蜷起来,想抓住支撑表面。
“老大你干嘛啊……”他抱着肩膀,呆呆地问。
“……”邓莫迟少见地愣下,看着他,好像在仔细思考,“有个印象,这样舔可以让伤口快点愈合。”
陆汀也是愣,忽然笑:“你信吗?”
“不。”邓莫迟摇头,却还是坚持用唇舌把那几处伤口清理干净,左和右,直到它们不再冒出新血。“应该是个人和说。”他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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