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邓莫迟端详起手里武器。树脂材质透明枪管,设计十分符合人体工学,弹道紧凑,重量也称手,大概比监狱里指向他那些还要先进点。
“这种后坐力最小,最好上手。”陆汀脸严肃地捏捏他手腕。
舒锐忽然问道:“那个,陆汀老大,你是不是有点超视觉?意思是,能感觉到视线之外情况。”
邓莫迟道:“是。”
“这个会遗传吗?”舒锐职业病又犯。
从侧面看,那厚度确不过掌多宽,主要用来维持稳定是嵌在其中钢筋,手电筒照下去,底层确存在空间,地面距此不远,Lucy测得是2.3米。
“哎,掉漆。”何振声吹吹拳头上灰渣。
“骨头疼吗?”舒锐问,“说连接地方。”
“还行吧。”何振声看着他笑。
陆汀则已经拿激光刀劈开挡路钢筋,断口还是透红熔融态,他就率先跳下去。邓莫迟紧随其后,再接着是何振声,等舒锐最后个下来,他高跟鞋已经变成平跟,长裙也变成阔腿收脚裤装。
也许他是说者无心,但陆汀听得下意识缩脖子。他怕舒锐嘴巴再快,谈起那个还没成形就被他扼杀孩子。倒不是担心邓莫迟会怪他擅作主张抛弃……相反,他觉得邓莫迟会感到难过,会像看他流泪时那样,说“也会疼”。
仔细想想,邓莫迟难过时候,也许会心软,也许会愿意和他找个合适时机,再生个孩子。这明明是陆汀做梦都想要事,他向认为自己身为Omega又麻烦又有赶不上身体素质弱势,唯幸运点就是能为喜欢人生育,让他那孤单人生多上个家人。但他现在不想,不想哭哭啼啼地耍赖撒娇,也不想云淡风轻地随口提。
挖出陈旧苦难就好比种蓄意要挟,既然是已经过去事,陆汀就不愿意再重复,让邓莫迟硬生生再尝遍和自己样感觉,那是完全没有必要事,无关对错也无关公平,只是陆汀私心。
就算邓莫迟不记得、不敏感,只能尝到点点,那也不行。
“可能是突变吧,”陆
“羡慕吗?”他拧亮自己手电筒,“羡慕就来SHOOPP新概念时装店。”
然而四人中最爱买衣服那位却没空欣赏他高科技时尚——陆汀仍在前面领路,手电筒挂在腰上,手举着手枪,手垂在身侧,也拎着把。
这是条窄仄、阴冷甬·道,四面都装隔音层,也有灯带,但看不见开关在哪。
“前面没有人。”邓莫迟肯定地说,“五百米内,没有活着东西。”
陆汀明显松弛下来点,但还是把支枪塞进他手里,“有备无患。老大你用过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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