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
他语气淡淡,宋颂后知后觉,厉霄十岁中毒,哪怕是从军时候,大家也是对他又敬又惧,最忠心属下,也都担心会刺激到他。
而像便炉这样适合几个人热热闹闹围在起吃东西,他自然不会去,因为会破坏别人兴致。
宋颂笑,道:“以后陪殿下起吃,做便炉可好吃,保管您吃回还想下回。”
“好。”
“起来吧,晚点还得去宫里敬茶。”宋颂从他怀里钻出来,边吩咐下人去端醒酒汤,边从衣柜里拿常服过来伺候他穿,厉霄却完全不肯配合,还软绵绵朝他怀里倒:“为夫头疼。”
宋颂任由他靠在自己身上,道:“那先不起,喝汤再睡觉,好不好?”
反正皇上疼他,要是知道他头疼起不来没能去敬茶,应当也不会怪罪,宋颂正想着打发人过去,腰就又被他搂住,厉霄脸贴在他柔软腹部,也不知道在想什,宋颂只得道:“让人去宫里传话,天冷路滑,们晚会儿才能到,给你留出时间再眯缝下?”
厉霄沉默靠他会儿,等到醒酒汤送来,宋颂扶着他喝下,他才道:“罢,还是起来吧。”
宋颂便来伺候他把衣服穿上,发觉他直盯着自己看,有些疑惑;“脸上有东西?”
他们到地方时候,皇帝和皇后已经在等着,宋颂陪厉霄行礼之后挨个敬茶,皇帝就道:“坐下吧,留下起吃个便饭,晚些时候把其他兄弟姐妹也叫过来。”
宋颂刚进皇家门,今天肯定是得挨个认过来,他点头答应下来,陪老人家唠些家常。
这位宏仁皇帝素来是以仁慈著称,他对妻儿都分外慈善,所有妻子之中,最喜欢是前皇后,爱屋及乌,所有儿子之中,最喜欢则是厉霄,当然,宋颂觉得这也是因为厉霄小时候就十分聪慧讨喜缘故,他坐在厉霄身畔,忍不住侧目去看对方。
他知道厉霄长得很好看,笑起来时候丰神俊逸,跟神仙下凡似,听说他八岁那年与宏仁皇帝起见荆国人,连异国人都称赞他是‘龙凤之姿,天日可表’,可
“没有。”厉霄移开视线,与他起收拾妥当,便坐上去皇宫马车。
昨日雪下天夜,但官道却已经被扫干干净净,马车轱辘前进,宋颂拿着手炉,撩开窗帘去看外面,冷风呼啸而过,不知从哪里卷起碎碎雪沫,正好糊他脸,也钻他脖子风。
宋颂个机灵缩回来,道:“今年第场雪,明年肯定是个大丰收。”
厉霄颌首,道:“若是冷厉害,本王也可以取暖。”
宋颂垂下睫毛,嗯声,又道:“晚上回来起吃便炉吧,殿下可曾跟人起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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