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通顺,没毛病。
约翰决定关心眼前异象:“等等,你说紫外灯才能照出来,这盏灯又不是,为什能看见?是因为接触神秘太多吗?还有这些在空气里乱七八糟游荡紫色细线是什?蝴蝶吐出丝?”
这玩意在伦敦大学实验室里才能找到,后来被发现可以用来侦破案件,发现些肉眼看不到液体污渍,所以苏格兰场与侦探同行们才会知道,连约翰都只是见过,根本没用过这东西。
“很喜欢人类图书馆。”詹森回答。
约翰:“……”
约翰当然不知道詹森喜欢图书馆是因为那里具备无人打扰优点,他觉得这位邪神挺可怕。
个愿意学习人类知识,不是看爱情小说,而是阅读科学知识邪神……这是想要做什啊?颠覆人类社会吗?可是邪神不用学习也能搞死人类吧!
黑袍面具人:“……”
那光洁皮肤里冒出几缕细黑触须,沿着木仓口蠕动。
防毒面具后面眼睛剧烈抽搐,约翰飞般地收回武器,发出瓮声瓮气声音:“怎是你?”
“也想问这句话。”
詹森抚摸额头,当他松开手时候,那些跟羊绒样细小触须就消失。
迷这样冒险。
无法拒绝这种冒险可能带来巨大收益。
沉默队伍在废弃工厂里越走越深,渐渐开始深入地底。
那显然不是正常挖掘出来通道,墙壁粗糙,不停地渗水。
“啪啪”脚步声回荡在废墟里,积水已经到小腿高度。
约翰想不通,索性不想。
他只是个在伦敦混日子蹩脚侦探,拯救世界这样大事跟他有什关系?
他就是收点委托费,做点很普通侦探工作,搜集情报啊帮忙找人啊。
——搜集林德·布兰登犯罪证据与布兰登家产业,这属于搜集情报。
——帮个邪神找意中人,本质上还是帮忙找人。
“低声说话可以,别取下面具。”詹森提醒。
“当然不敢,这里到处都在发光,蓝莹莹光,跟坟墓里鬼火似。”
约翰郁闷地说,他又看眼手里提灯,十分嫌弃地说,“这到底是什?”
詹森低声说:“是蝴蝶鳞粉,人类肉眼看不到,不过紫外灯能照出来。”
约翰震惊:“你知道紫外灯?”
队伍经过个拐弯处,詹森伸出手,准确地把队伍最后面那个人“带”到旁边个凹陷坑壁里。
他力气很大,对人来说,就像是黑暗里出现个可怕怪物——长长舌头搭住猎物肩膀,猎物完全无法抵抗地“翻”两圈,被迫滑进怪物藏身巢穴。
“咔。”
子弹上膛声音。
詹森神情平静地看着抵在自己脑门上木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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