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迩新发现让部落里兽人们惊喜不已。
他们也知道那柔软舒适毛毛做成衣服穿起来特别舒服,但他们随时随地都要应付野兽袭击或者变成兽型做苦力,真要穿衣服,损毁率肯定不小。
从自己身上脱落毛毛要攒着用来讨好亚兽,哪怕康这种没人可送、给自己织件衣服兽人也不舍得穿出去。
因此这久以来竟然从未有人发现过。
而得知自己毛毛织成衣服可以在变成兽型时候回归到自己身上,兽人们立刻充满热忱。
虽然换毛衣这件事是陆迩意思,但自从那天喝醉酒之后,勇看到白须,下意识就觉得心虚,总是刻意跟烈保持点距离。
烈转过头看着他:“怎?”
对上那双看起来有点凶铅灰色眼眸,勇结巴下:“没、没什……”
陆迩看在眼里,含笑不语。
他大概清楚勇和烈在打什机锋,但这是那两个人之间事情,陆迩不打算多管闲事。
哪怕狩猎时候也可以穿。”
烈变回人型,铅灰色眸子扫勇眼,有些犹豫。
——他当初送自己毛毛给勇,就是想让勇全身都裹在自己气息里。
现在换回来,不就没用吗?
不得不说,强悍兽人大多数都是占有欲极强生物。
像烈和勇这样能简单修下就互换情况,在其他兽人和亚兽伴侣关系是不存在。
他们只能重新织。
但是他们上次替换下来毛毛都已经拿去给自家亚兽们织成衣服,只能期待着寒季结束换毛。
这时那些单身兽人们可算是扬眉吐气,穿着合身毛衣走在雪地里昂首阔
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都在为最基础生存而努力,道德和是非观都很原始;但相对,他们对欲望和感情追求也更加野性,几乎不存在内心束缚。
来自现代社会陆迩自然清楚“性取向”这个词划分之下小众群体面临压力和歧视,不打算把那些条条框框带到这个世界来。
他抬头看眼那个银发狮子兽人,正好对上角视线,微微笑。
何况如果按照现代社会审美看,他现在也弯。
……
无论烈也好、角也要,看中猎物都想从头到脚、从内到外完全覆盖在自己气息下。
和角在起之后,陆迩大致理解兽人们对自己喜欢对象是多小心眼,之前又看出烈和勇关系,现在大致猜中烈心思,补充句:“反正你们两个衣服都在起。”
这句话打到烈心坎里。他点点头,神色如常:“去找白须帮忙。”
白须和多羽现在住在起,编织手艺突飞猛进,把毛衣大小调整下应该不难做到。
勇差点跳起来:“要找姆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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