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人被路易在空中翻个个儿,等到孟九昭晕头晕脑重新睁开眼时候,他发现自己路易桎梏在腿间。
从小到大,孟九昭最常待位置:白爸爸脖子,布莱克爸爸头顶,爷爷大嘴,外加路易双腿间。
明明是惯常待地方,如今孟
孟九昭心里想着,想到路易刚刚光裸脚,他决定给路易做双鞋子。
现成材料只有鱼皮,还有就是沿途收集些皮子,孟九昭手很巧,很快他就用这些东西给路易做出两双靴子样鞋。
做好鞋子,他又想到路易似乎还没有上衣,于是他又开始鼓捣上衣……路易还没回来,孟九昭已经快手快脚给他做身衣服。
看着手里针脚整齐、还略带设计感史前皮大衣,将衣服展展,孟九昭内心由衷升起阵感慨:自己真贤惠啊!
简单欣赏遍,孟九昭很快就把衣服折好塞到自己衣服里,衣服很凉,孟九昭忍不住哆嗦下,不过他很快忍住。
自孟九昭醒来之后、这还是他们两个第次在清醒状态下碰面。
原以为会有紧张、气愤、娇羞……统统没有,孟九昭只说句话。
“想吃虾。”
说完,他还忍不住吸吸口水。
“好。”路易身上只有条皮裙,皮裙脱,他干净利落入水。
燃料不够生火用,孟九昭就用体温暖遍给路易做得衣服,这样等他上来,衣服就是暖暖。
蹲在冰面上,怀里抱着冷冰冰皮衣裳,孟九昭眼巴巴盯着前方那个冰窟窿。他看太入神,以至于路易从里面冒头时候,他被下面龙脑袋吓跳。
路易变成龙形。
也是,对于堪塔斯来说,龙形应该更方便吧?无论是捕猎也好,还是平时生活也罢。自己怎忘这茬呢?这衣服做也太积极……心里这想着,孟九昭小心翼翼把毛衣下面大团衣服往下拉拉。
正想神不知鬼不觉把衣服偷渡到背包里,路易却叼住他。
在他下去没多久,歪嘴萝莉也跟着钻下去。
孟九昭慌不迭将他扔到地上皮子捡起来,叠好,然后重新抱在怀里——冰面上太冷,任何东西只要放在上面会儿,就会结上薄薄层冰,皮子也不例外。
孟九昭有点后悔自己居然开口要那难找食物。
比鱼还好好吃食物,就是这里特产种虾。手掌大小,皮肉接近透明,稍微哈气就会变成微微粉,同样是生吃,这种虾口感居然比鱼还要好!孟九昭还是捞鱼时候无意中捞到过两只,当时见他爱吃,路易把自己那只也让给他吃。因为小而灵敏,所以对于堪塔斯来说,这是种吃力不讨好猎物。
路易对自己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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