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还活着,以性命和荣誉担保。”
白金汉公爵掷地有声。
不是人骚动起来。
他们原本已经接受“国王已死”这个事实,但是白金汉公爵支撑罗格朗帝国数十年威名让他话变得有力起来,些人开始产生动摇。
“你要所有人陪着你发疯?”格莱斯大公环顾四周,“你们要陪着他发疯?先生们!勃莱西远征军未去!们需要位君王!三十六邦随时可能反叛,你们想要看着罗格朗四分五裂吗?”
他披着华丽斗篷,但是在斗篷之下,他佩带最锋利长剑。
他根本就不是来参加议会,他是来和所有人开战。
也许在两百年前动乱时代,那时候贵族们会随时准备着以血溅地,在披风下穿戴胸甲,佩戴宝剑。但那绝不是现在,他们没有人想到老公爵会如此疯狂。
没有人敢出声。
白金汉公爵刚刚那剑已经表明,在这间会议室中,他随时可以拔剑杀死任何个人——他完全有能力做到。谁也不想用自己血去做那试剑石。
但很快,他就知道。
这头老狮子可以心甘情愿地收起他爪牙,俯首受来自国王屠刀,也可以为国王露出它血腥獠牙。
雄狮未老!
猩红斗篷猛然掀,会议室中点燃两排烛火在瞬间摇曳起来。冷得就像雄鹰忽然展翅冲天而起剑鸣在所有人耳边响起,把长剑重重地贯穿坚硬岩石长桌。
在烛火映照下,那把钉在桌面剑露出半截,半截剑身如雪!
骚动演变成窃窃私语。
“诸位,以性命,荣誉,财富担保,国王依
“你们就是这样遵守效忠诺言?”
偌大会议室中,只有老公爵个人声音,低沉压抑。
格莱斯大公明白自己必须站出来,他远远地与白金汉公爵对峙:“但是国王已死。”
“你看到国王尸体?”公爵目光陡然扫来。
“他牺牲在森林之中,谁能肯定国王尸骨尚存,如果日找不到,难道罗格朗就要日没有君王?”格莱斯大公冷笑起来,“怎,难道你想砍下所有人头颅来为国王陪葬吗?你敢吗?”
那瞬间,所有人都感觉到股冰寒从头顶灌下,产生种那把剑钉入不是长桌而是自己头颅错觉!谁也没有看清楚老公爵是什时候拔剑,谁也没有想到沉寂这多年老公爵有朝日会突然,bao起。
白金汉老公爵双手放在剑柄上,他缓缓地抬头,目光冷冷地扫过:“这就是意见。”
森寒,煞气,血腥。
有人被这剑惊得颤栗僵坐在位置上,而有人露出复杂表情,至于格莱斯大公他脸色难看至极。
白金汉公爵就是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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