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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伏尾区(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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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恼人,是不是?

星期天下午,我看完手稿,立刻就给查尔斯打电话。查尔斯是我的上司,三叶草图书公司的执行总裁。阿提库斯·庞德系列丛书就是三叶草图书公司出版的。我的电话被直接转进了语音信箱。

“查尔斯,”我说,“最后一章怎么回事?给我一本侦探小说,却连凶手是谁都没说清楚,这究竟有什么意义?你能回电话吗?”

我走进厨房。卧室里的两瓶干白都见了底,羽绒被上沾着玉米薯片的碎屑。我知道我在屋里待得时间太长了,但外面依旧又阴冷又潮湿,我懒得出去。家里没有像样的能喝的东西,所以我打开了一瓶拉克酒[1],这是安德鲁上次去克里特岛带回来的。我倒了一杯,喝了一口,又倒了回去。毕竟都是从希思罗机场运进来的,味道和其他外国烈酒没什么区别。不对。我拿过手稿,重新看了一遍,想弄清楚它缺了多少页。从上下文判断,最后一章的名字应该是“永远不能说的秘密”,这才恰当。既然庞德宣称他已经弄清楚了真相,那大概就还只差两到三个小节。就此推测,他会把所有嫌疑人聚集在一起,告诉他们真相,然后逮捕真凶,回到家里,离开人世。我知道艾伦·康威之前就想要结束这个系列了,但他果真这么做了,还是让人感觉有些错愕。他给他书中的主角安排的最终结局是得了脑瘤,我觉得有些缺乏新意,但也无可争议,我想,这就是他选择这么写的原因。我不得不承认,如果我流下一滴眼泪,更多的也是因为忧心书出版之后的销量。

那么,是谁杀了马格纳斯爵士?

我没有其他事可做,于是,拿出一沓纸和一支笔,坐在厨房里,把手稿放在手边。我甚至想到,查尔斯没准是故意为之,他是在考验我。等我星期一走进办公室,他一定已经到了,他总是第一个来上班——在他给我最后那一部分手稿前,他就会问我,有没有把案子破了。查尔斯身上确实有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幽默感。我经常看到他被自己讲的笑话逗得咯咯笑,可在场的其他人却没有意识到他在讲笑话。

一、内维尔·布伦特,园丁

他是最明显的嫌疑犯。首先,他不喜欢玛丽·布莱基斯顿,又刚刚被马格纳斯·派伊爵士解雇。他除掉他们两个人的动机简单而明确。而且,他是书中唯一与几起死亡事件都有关联的人物。玛丽死的时候,他就在府邸,实际上他也是最后一个见到马格纳斯爵士还活着的人。假设在马格纳斯爵士死的那天,他下班后就直接去了摆渡人酒吧,但康威在第九十五页留下了一个奇怪的细节。布伦特二十五分钟后才来到酒吧。他为什么要提到这个具体的时间?也许这个细节与案情无关,甚至有误——不要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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