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鹊谋杀案》的开头。这是一种成功的写作手法,他用这种方式来介绍所有主角,在舒缓的节奏下分析每个人物。我现在也可以这样做。他们中很多人我都认识,也感到颇为诧异。
首先是詹姆斯·泰勒,他身上裹着一件黑色的设计师款雨衣,湿淋淋的头发贴着脖颈。他在东张西望,似乎刚从某部间谍小说里走出来。他竭力做出沉痛而镇定的模样,但脸上却不由自主地浮现笑意——不是挂在唇角,而是藏在眼睛里,而他的站姿也,bao露了他的窃喜。萨吉德站在他旁边,举着一把雨伞。他们两个是一起来的。这么说来,詹姆斯继承了遗产。他知道艾伦没能在他最新修改的遗嘱上签字,而格兰其庄园还有其他一切都将归他所有。这很耐人寻味。詹姆斯注意到我,冲我点点头,我报以微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却是真心替他高兴;我甚至从来没纠结过艾伦也许是死在他的手上。
克莱尔·詹金斯也来了。她一身黑色打扮,哭得很伤心。她是真的在抽泣,泪水混合着雨水,如涓涓细流般淌过她的脸颊。她拿着一块手帕,但现在一定也派不上用场了。一个男人站在她旁边,用一只戴着手套的手笨拙地扶着她的胳膊。我之前没见过他,但是如果下次再见到他,应该很容易认出他。首先,他是黑人,是出席葬礼的唯一一位黑人。他的身材也格外引人注目,体型健美,胳膊和肩膀处的肌肉结实,脖子粗壮,目光灼灼。起初,由于他健硕的体格,我以为他之前可能是一名摔跤运动员,但是接着我突然想到,他很可能是一名警察。克莱尔告诉我,她在萨福克警察局工作。难道这位难以捉摸的洛克警司的调查与我同步了?
我的目光落在另一个男人身上,他独自站在一旁,教堂塔楼在他身后赫然耸立。对于这样一座小镇,教堂显得过于巍峨,而塔楼相对于教堂又过于庞大。我最先注意到那人穿着一双赫特威灵顿靴[1]。那是一双崭新的靴子,亮眼的橙色——穿这样一双靴子参加葬礼颇为奇怪。我几乎看不清楚他的面容。他戴着一顶棉布帽子,穿着一身巴伯尔[2]夹克。当我在观察他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没有选择把手机调成静音,而是接起电话,转过身去保护隐私。“约翰·怀特……”我听到他介绍自己的名字,再也没有多余的信息。不过,我立刻就知道他是谁了。他就是艾伦的邻居,那位在艾伦死前不久与他闹翻的对冲基金经理。
葬礼仪式还没有开始。我在人群中搜寻,找到了梅丽莎·康威和她的儿子,他们站在墓地上竖着的战争纪念碑旁边。她紧紧裹着雨衣,似乎要把自己勒成两半。她的手深深地插进口袋里,围巾遮住她的头发。我差点认不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