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开文学团体有没有心这一问题不谈,我认为他说的话不太可能实现。根据我的经验,故去的作者会以惊人的速度被人遗忘。即使是在世的作家,也很难在货架上始终占据一席之地;新书浩如烟海,而相比之下货架少得可怜。“艾伦是国内最知名的侦探作家之一,”他继续说道,“他在萨福克郡度过了他人生的大部分时光,他一直都希望死后能够被埋葬在这里。”在《喜鹊谋杀案》中,葬礼致辞与谋杀案有某种程度的关联。在打印稿的最后一页,当庞德谈起解开谜团的线索时,他特别提到了“牧师的致辞”。不幸的是,罗伯森的演讲似乎做作平淡而空洞无物。他没有提到詹姆斯或是梅丽莎,也没有提及诸如友谊、慷慨、幽默、个人习性、小小的善举或是特别的时刻这些在逝者身上让我们由衷缅怀的东西。如果艾伦是一座从公园里偷来的大理石雕像,汤姆·罗伯森牧师表达的关心也不过如此吧。
整篇致辞只有一段打动了我。当然,我被打动,是因为它也许值得问问牧师。
“现在很少有人能埋葬在这片墓地上,”他说,“但艾伦坚持如此。他给了教堂一大笔钱,帮助我们修缮了天窗和主祭坛的拱顶;作为回报,他要求死后在此处安息,我又怎么能拒绝他呢?”他莞尔一笑,似乎想轻描淡写地带过,“艾伦这一生,性格霸道,我很早之前就发现了。当然,我不会拒绝他最后的愿望。他的贡献确保了圣迈克尔教堂的未来,只有他被葬在教堂这片土地上才合乎情理。”
这部分致辞显然话里有话。一方面,艾伦慷慨大方。允许他葬在这里是他应得的回馈。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不是吗?是艾伦“要求”的,他的性格“霸道”,还有“我很早之前就发现了”。艾伦和牧师显然有纠葛。难道我是唯一一个听出他表述不一致的人吗?
等葬礼结束,我要问问查尔斯的想法,虽然我实际上根本没坚持到最后。雨势渐渐小了,罗伯森开始收尾。异乎寻常的是,他完全把艾伦抛到了脑后。他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弗瑞林姆的历史,尤其是诺福克郡的第三任公爵,托马斯·霍华德,他的坟墓就在教堂里面。有那么一刻,我的注意力开始涣散,而就在那时,我注意到一个迟到的送葬者。他正在大门口徘徊,远远地眺望,急切地想要离去。就在我打量他的时候,牧师的声音回荡在耳畔,他转过身,拐到了大门外的教堂街上。
我没有看清他的脸。他戴着一顶黑色的费多拉帽。
“不要离开,”我对查尔斯窃窃私语,“我们酒店见。”
阿提库斯·庞德用了一百三十页才弄清玛丽·布莱基斯顿葬礼上那名男子的身份。我可等不了那么久。我冲牧师点点头,从人群中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