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
“圣马克斯广场那儿有个地方,周末晚上都通宵聚会。地址就在通讯录里,帮你查。”
‘好啊。”
“你不想去,对吧?”
“每次聚会都说不出话。算,简,不会有事。”
“喝酒?”
“没有。”
“那就没事。”
“快崩溃。”说,“打电话给你是因为这是能想到唯可以不喝酒办法。”
“做得好。”
不过他们有可能已经关门。很久没去那里。
金·达基嫩前厅柜子有瓶“野火鸡”,而她钥匙就在口袋里。
这可吓住。整整瓶酒,随到随喝。要是到那里,不可能喝两杯就算完事,会喝光整瓶,而且只要开喝,会瓶接瓶喝个没完。
还是打电话。
她在睡觉。听她接电话声音就知道。
只有那乱糟糟脑袋瓜。如果现在不喝,个钟头以后还是会喝。
“先生?你还好吧?”—棒槌学堂·E书小组—
对那女人眨眨眼,拿出钱包,抽张二十元钞票。
“要打个电话。”说,“就在街角那个电话亭。这钱你拿着。在这等,好吗?”
也许她会拿着钞票扬长而去。并不在乎。走向电话亭,塞个铜板,开始拨号。
“你在儿?”
“五十八街和第九大道交叉口。”
“你多久可以到这儿?”
扫眼阿姆斯特朗酒吧。吉普赛出租车还停在那里
“可以过去吗?”
阵死寂。算,在想。在法雷尔小店打烊前赶紧喝上杯,然后打道回府。早知道就不打这通电话。
“马修,也说不好这想法对不对。记住只要个钟头个钟头熬就好,实在没办法就分钟分钟来也可以,你随时可以打电话过来。吵醒没关系,可是——”
说:“半小时前差点丢掉小命。狠狠揍那个家伙,又把他腿打断。这辈子从没抖得这厉害。看只有喝酒才能止住,可是不敢喝,又怕忍不住还是会去喝。本想只有找个人陪着聊天才能熬过去,不过这也难说。抱掀,不该吵你。这又不是你责任,抱歉,”
“等等。”
说:“是马修。抱歉这晚打来。”
“没关系。现在几点?老天,已经过两点。”
“抱歉。”
“没关系。你还好吗,马修?”
“不好。”
现在打实在太晚。几点?过两点。不是熟人打这电话实在嫌晚。
操。大可以回房。只要呆个钟头,就可以头脑清醒。
酒吧通常三点打洋。
那又怎样?附近有家熟食店会卖啤酒给,不管合不合法。
五十街上有家酒吧通宵营业,在西十街和十二大道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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