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坐在被告席上,听那多人谈论自己,也不失为
件有意思
事。在检察官与
律师进行辩论时,
可以说,双方对
谈论
确很多,也许谈论
比谈论
罪行更多。但双方
辩词,果真有那
大
区别吗?律师举起胳臂,承认
有罪,但认为情有可原;检察官伸出双手,宣称
有罪,而且认为罪不可赦。使
隐隐约约感到不安
是
个东西,那便是有罪。虽然
顾虑重重,
有时仍想插进去讲
讲,但这时
律师就这
对
说:“别做声,这样对您
案子更有利。”可以说,人们好像是在把
完全撇开
情况下处理这桩案子。所有这
切都是在没有
参与
情况下进行
。
命运由他们决定,而根本不征求
意见。时不时,
真想打断大家
话,这样说:“归根到底,究竟谁是被告?被告才是至关重要
。
本人有话要说!”但经过考虑,
又没有什
要说
。而且,
应该承认,
个人对大家感兴趣
问题,也不可能关注那
久。例如,对检察官
控词,
很快就感到厌烦
。只有其中那些与整体无关
只言片语、手势动作、滔滔不绝讲话,才使
感到惊讶,或者引起
兴趣。
如果没有理解错
话,他基本
思想是认定
杀人纯系出自预谋。至少,他力图证明这
点。正如他本人所说:“先生们,
将进行论证,进行双重
论证。首先是举出光天化日之下犯罪
事实,然后是揭示出
所看到
这个罪犯心理中
蛛丝马迹。”他概述
妈妈死后
连串事实,历数
冷漠、
对妈妈岁数
无知、
第二天与女人去游泳、去看费尔南德
片子、与玛丽回家上床。
开始没有搞清楚他
所指,因为他老说什
“他
情妇”、“他
情妇”,而在
看来,其实很简单,就是玛丽。接着,他又谈雷蒙事件
过程。
发现他观察事物
方式不够清晰明
。他说
话还算合情合理。
先是与雷蒙合谋写信,把他
情妇诱骗出来,让这个“道德有问题”
男人去作践她。后来
又在海滩上向雷蒙
仇人进行挑衅。雷蒙受
伤后,
向他要来
手枪。
为
使用武器又独自回到海滩。
按自己
预谋打死
阿拉伯人。
又等
会儿。为
“确保事情解决得彻底”,又开
枪,沉着、稳定、在某种程度上是经过深思熟虑地又开
枪。
“先生们,事情就是这样,”检察官说,“给你们复述出全部事实
发展线索,说明此人完全是在神志清醒
状态中杀
人。
要强调这
点。因为这不是
桩普通
杀人案,不是
个未经思考、不是
个当时
条件情有可原、不是
个值得诸位考虑不妨减刑
罪行。先生们,此人,犯罪
此人是很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