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两个人在空旷草原上行走,满天星辰倒映在他们头顶。森林被他们远远抛在身后,拉斐尔恍惚间又觉得自己回到童年那唯段无忧无虑时光。
那时候他还没有住进兰斯亚特那栋恢弘,拥有千年历史古堡中,每天就算和母亲生活在牧场里,晚上躺在草地上看星星,也十分幸福。
金发公爵默不作声,低眸看眼身旁提着灯黑发青年,后者正在眉飞色舞讲述着自己以前在中国生活。
“……以前见多城市,其实很少来这广阔野外,唔,也不是没有来过,只不过心情不同吧。白天时候这里真像是童话世界。”
说到梵蒂冈,宗祁就来点兴趣,于是两个人边踩在夜晚草原上迈步,露水沾满他们裤脚,边有搭没搭闲聊。
“梵蒂冈是个什样地方?”
作为个从小唯物主义好花朵,宗祁其实直都对宗教这种神秘东西蛮感兴趣,特别是在梵蒂冈作为个宗教中心,影响力覆盖全球,独立于政治也享有超然地位情况下。
“是个很小地方,加起来还没有们两个庄园那大。”
拉斐尔侧头,意味不明看宗祁眼,如是回答。
宗祁由衷觉得蔷薇十字会先贤们也是群十分有情调人。即使在那样黑暗年代,都把自己据点修建如此好看,这本身就是种对命运抗争和无情嘲笑。
“其实中国也很好玩啦,如果有机会,你要来中国话,定带你去玩。……嗯?你看着干嘛?”
宗祁有个习惯,和人混熟之后就会变身个小话痨,这个习惯在之前和克劳斯起在阿富汗出生入死时候就有所显现。而且他自己注意不到,只有在察觉不对时候才会有些尴尬。
……毕竟在天以前,
宗祁:……
也许是今天天拉斐尔都在无语凝噎,难得看见宗祁被梗住,心情居然诡异上扬几分,“学习拉丁文很无聊,所以当时闲着没事,就把另外种据说更难学中文顺带学。”
本来拉斐尔觉得拉丁文已经够难,名词变格无数个,屈折度贼高,顺序主宾谓,实打实死语言。学会拉丁文也就只能在梵蒂冈用用,顶多在包括些学术界支持,例如什牛津大学硕博论文还支持用拉丁文提交啦,看起来逼格还挺高,但总之实用性相当低,拉斐尔学拉丁文时候直在摸鱼,反倒是中文学有模有样。
听到这里即使是宗祁也不得不感慨拉斐尔这厮人生丰富程度。
虽然现在罗马教廷影响力已经不复当年,但是你看现在世界上哪个主权国家会没事去招惹梵蒂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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