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耽美文 > 覆手 > 第五十九章 原告之势

第五十九章 原告之势(1 / 3)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曹云转身道:“原本只是猜测,青青是医学院学生,怎可能没有注意到这点呢?青青,她告诉,太郎几年前就已经知道她不是自己女儿,并且太郎还私下做份DNA检测报告。这份报告直保管在太郎法律顾问处,需要不需要请法律顾问作证,证明三青你看过那份检测报告呢?”

有人要问,曹云接单之前,并不知道这些事,为什能从这点突破呢?

作为名原告律师,如果没有事后调查出存在这些隐情话,曹云是不会从族谱入手,而会从实际存在养父女关系入手。对方无法证明太郎是否知道青青非亲生女儿,只需要青青上庭,咬死也许有,也许没有太郎知道青青非亲生结论,对方就很难扳倒这条理论。

如果是这样,是否承认抚养关系成立,就要看法官最后决定,对于结果曹云是没有把握。反过来说,现在曹云也没把握,但是曹云边角料计划就是不需要法官去决定。

原告优势就在这里,原告开出个话题,这个话题是原告已经精心准备话题,被告属于被动接受这个话题。原告能开出这个话题就代表原告认为这个话题对己方有利,如果原告傻X去讨论被告有利话题,那这律师肯定是不合格律师。

三青态度非常符合曹云立场,如果三青彬彬有礼,知道进退,会让法官对她产生好感和信任感。在这种需要法官主观进行最终判断案件中,法官态度是很重要。同时也是因为些领域存在法律问题。比如婚姻法规定,没有结婚证就不是夫妻,但是又承认有实际婚姻事实,非重婚者夫妻关系。这是因为很多农村五十多岁之上人没有结婚证。律师就要撕开类似漏洞钻进去。

族谱能不能成为证据,这需要辩论,不过因为族谱严肃性,法官很有可能会承认族谱可以作为证据。对方律师显然也明白这点,所以就没有在族谱问题上纠缠。更没有问,为什曹云会有族谱照片和复印件。民事官司就是这样,曹云举证,对方律师质疑,既然质疑就要自己去找证据,曹云不需要证明自己证据是从合法渠道获得

刑事官司相反,曹云必须证明自己证据是合法取得,才能被法庭接受。

三青迟迟没有回答,在法官两次催促后仍旧没有回答曹云问题,张律师察言观色,心中有数,站起来道:“即使太郎早就知道青青非自己亲生女儿,也不代表他承认双方存在抚养关系。太郎在生前本立有份遗嘱,其中指定青青为继承人之,但是太郎又取消这份遗嘱,会不会是和青青有关系呢?们不知道,但是目前事实是,青青并非太郎亲生女儿,同时在法律上来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蝴蝶的叫喊

薇诺拉
年轻警探褚画与他的同性恋人韩骁同为警队精英,俩人的关系正因韩骁与一个女人的婚事而岌岌可危。一起连环凶杀案恰于此时出现,这些包括大明星、医生、女大学生的死者都与一个名为康泊的富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随着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褚画发现自己不但危机四伏,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以免于被这个优雅与病态并存的男人所驯服……
最新小说: 九重之渊 第七位囚禁者 [综英美]继承韦恩庄园的我 桃源亭事件 奥本海默传 误撩 我以为我是反派人设 一觉醒来和死对头有娃了 史蒂夫·乔布斯传 无意勾引[A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