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案子通常来说是非常清晰,因为各种细节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就奇怪,就有那些本不应该是法盲人专门来恶心你。
现实案例,某人购买几十份保险,其中有十几份是意外死亡保险,某人在某天将车开到河里死。保险公司提出怀疑,比如某人几个月曾经开车入水过,比如某人近期生意不好诸如此类。到这里很正常,保险公司选择报警,也很正常。警方经过侦查,最终给出无法证明某人骗保z.sha最终结论,不予立案。
接下去就不正常,十几家保险公司在保险行业协会帮助下抱团取暖,致拒赔。他们是没有法律常识吗?显然不是。这种案子胜负是没有悬念,当警察开出有法律效力结论之后,保险公司所有主观怀疑即使是对,即使某人真是在骗保,那也得赔。
但保险公司就傻缺,就是不赔,最终保险受益者将十家银行中平安保险告上法庭,结果没有任何问题,受益者轻松胜诉。这十几家保险公司法务部都是摆设吗?十几家保险公司实力能请律师肯定比受益者律师要强,难道他们不知道拒赔行为除让自己形象变差外,没有任意意义吗?
书,有桑尼签字,曹云才能介入本案调查。桑尼签好字,等警员把委托书交给曹云离开后,提醒:“上面没写多少钱。”
曹云道:“没把你弄出来不好意思收钱,把你弄出来后你自己看着给。现在和你谈钱完全是浪费时间,要去拿卷宗,安心呆着。既然你入狱,最少你安全还是有保障。最后问句,你现在有没有可以出卖他们资本?”
桑尼想好会:“明面上没有。”
曹云点点头,他明白意思。举例:位公司上班底层员工,明面上他是不可能知道老板私事。但是暗地中因为他在公司上班这个资源,对老板私事是有定解。
曹云问:“愿意出卖他们吗?”
桑尼反问道:“出卖他们有好处吗?”
曹云道:“好吧,你秘密自己收好,先看看这案子能不能打。”
……
案子已经向检察官移交,也就是说警方正式向桑尼提出控诉,这让曹云感觉很不好。在主办案件搜查二课组笔录室,曹云拿到自己需要卷宗。卷宗就是警方收集证据,包含口供、物证、现场证据。这是刑事辩护中必不可缺步。
在外面吃午饭后,曹云回到律师所。正值中午,行政人员们都已经下班,只有高山杏个人还在律师所内加班。高山杏现在主要接受委托是商务合同委托,劳动仲裁委托等,属于合同类专业律师,工作繁琐,每个案子都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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