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航完成结案陈词后看王磊,他才看三份证词。
王磊许久才开口:“这些都是旁证,最多能证明被告日常品行端正,信誉良好。不能代表交通事故发生时候被告心态。”草,在说什鬼?什鬼,已经从高山律师所通过司马落感染到王磊。
王磊:“旁证始终只有参考价值,在本案中最清楚证据是交通监控视频证据。没有任
这里曹云再次偷换概念。
三百份证词中第部分可以否决,同事对人品证词是无效,因为必须考虑到人情等等方面原因。曹云如果是检控官这里就可以反杀刀,为民公司有三千名员工,只有百人愿意为你作证,也就是有两千九百人对你人品存疑。
第二部分证词有定参考价值,是对莫蔚信誉和人品个补充说明旁证。但这部分人比较少。现在很多城市人却对对门邻居情况无所知。同时和第部分样,这证据也可以反杀。
第三部分证词是比较厉害,首先客户和莫蔚之间没有利益关系,不存在不留情面,日后不好相见情况。而且总数达到40%,这个数字是曹云都没想到。按照曹云想法,能找到50%客户就很牛,50%客户中有50%愿意作证就够。预计是25%客户愿意在打印好稿子签字。这还是考虑到莫蔚服务片区原因。否则曹云估算最多10%。
能达到这样比例仍旧是偷换概念。第点要明确陆航他们到底拜访多少客户?假设拜访80%客户。那就是还有40%客户不满意。第二点,是否完整清楚说明签字意义,作证客户知道不知道莫蔚为什需要他签字,和谁打官司?为什打官司?否则就无法形成旁证。
这点也是致命伤,陆航他们遵循曹云吩咐,含糊其辞。有误导客户以为为民公司调查莫蔚情况,是升迁莫蔚前客户访问。签字就是成人之美,何乐而不为。
最有力旁证只有二十多份,是客户和些邻居、同事自己写,对莫蔚非常正面评价证词。
能放到台面上自然都是正面意见,个人就算是圣人,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肯定有不少负面意见。作为辩方律师自然不会把负面意见拿出来。这点也是辩护律师常用伎俩,有选择性拿出证据。如同新闻样,都是真,但是可以选择报道。不想让你知道就不报道,想让你知道就报道。
虽然手段很俗,但是大多数人吃这套。
王磊完全应付不过来这场面,他面前被送堆复印件,法官面前也有堆。陆航选取最有力几分证词念读。又是次误导,误导检控官和法官认为,这叠所有证词都是类似风格。那就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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