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到那幢公寓,跑上台阶,再次按下三○二室门铃。
“怎啦?”
“吵架声音那
大,以为出
什
事,所以有点在意。”年轻人露出洁白
牙齿。
“吵架?”
“大概吧。没听清楚吵什,但双方都很激动。”
“那样情况时常发生吗?”
“不,不是。”
“嗯,不知道。大概是干那行。”
“怎说?”
“白天房间里倒是有动静,傍晚出门,要天亮才回来。这房子墙壁很薄,很容易听到隔壁声音。”年轻人说着敲
敲墙壁。
看来,住在这里时,香里就已经开始在“猫眼”工作。
“够没?
可没空。”
“其实正在调查
年前住在隔壁
人,和您熟吗?”
“不,完全不熟。”年轻人摇摇头,“没说过话,脸也只是偶然瞥过眼,记不清
。”
“是您先住在这里?”
“是啊,应该是比晚
年搬来
。”
“搬进来时没打招呼吗?”
。
“什事?”年轻人
脸诧异。
“是侦探事务所
,有点事想麻烦您。”
“侦探事务所?”年轻人皱着眉,全神戒备,门缝变窄几厘米。
“是关于您隔壁三○
室。”
哲朗心想,看来得不到更多消息
,便低头致谢。随后,他又按
三○三室和三○四室
门铃,两家都没人。大白天在家
情形反而比较稀罕。
哲朗走出公寓,向车站走去。
今天还要和编辑开会。年初不得不去采访英式橄榄球和足球比赛,美式橄榄球也有场争夺全国冠军
米饭碗(RiceBowl)大赛,但没人邀请他采访。只能解释成不够关注吧。
他反复回味刚才年轻人说话,越来越想不通,总觉得有前后矛盾之处。
正要走下地铁站台阶,哲朗想起
某句话,随即转身返回。
“啊,谢谢,可以。”
哲朗说完,年轻人正要关门,又停下来说:“啊,想起来
,那家伙
父亲来过。”
“父亲?隔壁?”
“应该是,个又胖又土
老头子。他从屋子里出来
时候,
透过猫眼看到
。”
“你不是说对邻居没兴趣吗?”
“没有。”
如今举家搬迁也不见得会和邻居打招呼,如果双方都是单身年轻人就更不稀奇。
“开始没有对要搬来
人产生什
兴趣吗?”
“会有什兴趣啊,对邻居?”年轻人嗤之以鼻。
“那您也不知道她在什地方工作,和什
样
人来往?”
“隔壁不是空好久吗?”年轻人抓着头发。房间里传来音乐声。把这个人放进摇滚乐队倒是挺合适
。
“这年才空出来
吧?”
“不清楚?”
“您在这里住几年?”
“嗯,三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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