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4章(1 / 5)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现在正是饭点,南时去时候侥幸抢到最后张桌子,还是二楼临街靠窗,暖气打得足,窗户敞在那里,窗外红灯笼时不时入框,沿街行人脚步声,小贩叫卖声,不知道哪里飘来青椒肉丝香气,到处都充满人间烟火气。

老人往南时对面坐,他是个有功力老鬼,趁着这会儿日月交替,现个把身也不是个难事儿,他拿起块猪扇骨咬口,慢慢地咀嚼着,末才叹口气:“要是晚死那会儿就好喽。”

南时正斯斯文文啃着猪蹄,酱汁沾在他唇角上,闻言抬眉望去,笑

南时还没想好怎回答,老人突然笑出声,周围寒意消而散,他看着南时有些紧缩瞳孔,尴尬地摸摸自己鼻子,意识到玩笑开过头:“开个玩笑,南先生想如何就如何!老朽清清白白出身,不干违法乱纪事儿!您今天是不是不太方便?要不明天再来?”

南时实在是没忍住,抬眼看向天空——俗称,翻白眼。

“没有事,刚刚是打算到前头肉骨烧饭馆吃饭,这才把门锁。”南时解释道,老人连连点头:“那如果方便话?老朽道去……今个儿起得早,也还没吃呢!”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南时比个手势:“请。”

老人也比个手势,与南时并肩而行:“说起来,那家肉骨烧居然还开着呢?……老朽之前就直去他家,那会儿还是个小铺子呢,连个自己门面都没有,也很久没去,不知道现在怎。”

“您也光顾过他家啊?”南时笑道:“这两年才发达起来,租个临街铺子,还成网红店,看着人还挺多……读书那会儿他家也是个小铺子,租个人家铺子窗口,没想到没几年就成大店!”

他们说那个肉骨烧是这条步行街上招牌之,品种不多,只有鸡翅、猪蹄、兔腿、猪扇骨几样,但是就是架不住人家好吃啊!①

说起做法,其实也没有什大不,将肉类先蒸熟,客人要吃时候往油锅里过下,待炸得外酥里嫩,再往外面裹上层秘制酱料也就完,重点还是那层酱料,很是神奇,若说是口味也没有什大不,浓油赤酱罢,但也不知道加点什,就那层酱料能将肉腥气全数盖去,只留下纯澈浓郁肉香气。

南时曾经和老板聊过几句,老板说有人花三百万想要买他家酱料方子他都没有卖。后来步行街上还冒出来几家仿制,南时都去吃过,愣是没有他家好吃。

这条步行街上年到头不知道有多少家店铺来来去去,这家肉骨烧却是屹立数十年不倒,可比什自称‘百年老店’店铺来得实在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