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当他网购回来只蓝灰和白色混合家猫之后,他平静生活去不复返。宠物店坚称这只名为汤姆家猫是捕鼠小能手,但在杜克看来他们分明是在吹牛逼,以便尽快甩锅卖出手。
汤姆是个天才,它什都会,但就是不会抓老鼠,而且好吃懒做程度,堪比隔壁辛普森先生。
不用想,杜克也知道家中老鼠名字!
真是太好,这样来,苟到六十岁都成问题!
熊孩子,原身就不会噎死!
真爱生命,远离熊孩子!
接受原身记忆,杜克做第件事就是搬家,这镇子不能呆,飞天小女警他还是知道。
无数惨死围观群众用生命代价阐述个事实,有超级英雄地方必有超级反派,反之没有超级英雄地方,生命财产绝对有保障。超级英雄就像黑夜中明灯,吸引着波又波邪恶反派向他们靠拢,如果邪恶反派被干掉,皆大欢喜,可如果他们被关进监狱,那不好意思,越狱之后反派会更加强大也更加疯狂。
没有超级英雄,反派充其量是持枪劫匪,有超级英雄,反派立马开宇宙飞船。所以说,超级英雄是万恶之源,这是千古至理,永恒不变。
搬离原来危险镇子,杜克换座风景优美、生活节奏慢,适合养老座小镇,他要求不高,苟到长命百岁就行。
事实上也确如此,远离万恶之源,他生活非常惬意。隔壁邻居是普通五口之家,辛普森夫妇和他们三个儿女,以及两只宠物,黄狗和黑猫。
嗯,鉴定完毕,现在能苟到八十岁!
辛普森先生是头脑简单、脾气,bao躁典型人物,和大多数美国人样,酗酒爱看球赛。因为智商不高缘故,杜克很快就和他处成朋友,辛普森先生经常带着啤酒到杜克家看球赛。
小镇日常很平淡,杜克开家私人诊所,工作生活自由度很高,唯让他头疼是,家里招只老鼠。真要说话,老鼠才是原住民,他是后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