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分秒过去。卢振宇没有手机,也没有手表,不知道几点。但凭经验,至少十点。这时候欲望之街夜生活才达到高潮,已经有越来越多年轻男女烂醉如泥出来,有扶着墙就吐,还有年轻女孩被旁边男扶上车。门口几个代驾也开始上生意,不断地接活儿开车走。
卢振宇饥肠辘辘,正焦急那小子怎还不回来呢,就看见个猥琐男架着个妙龄少女,朝自己这边走来。
那猥琐男半秃脑壳,尖嘴猴腮,看样子有四五十岁,却穿着花里胡哨衬衫,紧身牛仔裤,口袋露着半截酒瓶子,脚蹬高帮马丁靴,戴着手串,夹着手包,叼着烟卷,瞪着酒色过度红眼睛——看就是那种混不怎样老社会人。
他贼眉鼠眼,左顾右盼,边在少女身上乱摸——不对,是翻口袋,把少女身上口袋都掏遍,然后又把
熟悉近江,已经是身无分文。自己出租屋距离火车站坐地铁都得十几站,靠两条腿根本回不去。
更糟是,就连吃那个饼也是好几个小时之前事。现在满耳朵“啊要吃饭”折磨着他胃。要不是自己这身乞丐行头,他连吃霸王餐心都有。
在江边醒来时候赤身裸体,手机、钱包、银行卡、身份证样没有,现在连打电话找人来接都做不到。除自己爸妈号码他记得,近江这些同学、熟人号码都是存在手机里,平时根本不记。现在手机没,啥都没。
打电话让家里人汇钱,自己连银行卡都没有。让他们来近江接自己,丢人不说,远水不解近渴,还不如直接找车站民警叔叔呢。
卢振宇突然想起来,干代驾时候有个伙计借过自己二百块钱,那家伙天天晚上都在通家夜店门口揽活儿。那家夜店倒是离火车站不远,也就是两站路。
卢振宇决定步行过去,找那家伙要钱。求人不如求己,他可不想再找警察叔叔,再被当做盲流送回去。
忍着腹中饥饿,卢振宇穿过几个街区,来到欲望之街。这会儿大概有十来点钟,正是夜生活刚刚开始时候。酒吧条街上灯红酒绿,各种豪车、美女穿梭而过。
要在平时,卢振宇肯定要借机大饱眼福,但现在,他除想吃饭,对啥都没兴趣。
他现在穿跟个叫花子差不多,就像流浪狗样,夹着尾巴在酒吧夜店之间背街小巷中路小跑,既要躲避保安驱赶,又要躲避护地盘丐帮驱赶,心中屈辱至极,眼泪狂飙,脑补着将来飞黄腾达之后,定要来此“碾压”番……
好容易来到那家夜店后面。卢振宇从旁边巷子往外探头看,那家伙不在门口。看来是接到活儿给人代驾去。在这里等会儿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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