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以二十二岁年纪回忆这些事,对于叶寻寻所讲这句话,只能说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假如叶寻寻知道自己有语成谶功力,大概当年也就不会自诩未卜先知地漫天预言那多事。然而童年无例外总是希望自己能变得强大而神秘,未卜先知也被视为强大而神秘种,叶寻寻这样要强人就更是不会放过这样机会。由此也就导致她曾经预言过许多事情,并且当真乌鸦嘴地命中。
比如她曾经说楚煜为人那样花心,总有天道轮回天,让他为特别个女孩子焦头烂额万劫不复。楚煜曾对她这言论表示好笑,然而在去年当真有个叫乔乔女孩出现,楚煜也当真在今年早春天夜里,市内飙车到二百迈,只为阻止乔乔场z.sha,却在最后个拐口遭遇车祸,至今昏迷尚未醒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她和鄢玉终究走不到起,她托着腮将这话反复说过许多遍,而事实真就是鄢玉在叶寻寻十九岁时候离开T城,直至今年叶寻寻与他人结婚也未回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喜欢上顾衍之,总会遭遇生不如死那天,而事实真就是这样。
原本以为,叶寻寻所说生不如死,只不过是当初偷偷喜欢上顾衍之,而他尚未知晓时,心情百转千回。暗恋总是苍白而多彩,失望又期待,假如是这样所谓生不如死,只要结局是在起,总也是值得。却没想过生不如死当真就是生不如死,赤^裸裸残忍,不带任何比喻和掩饰。
然而转念想,既然同为语成谶,那老天对其他人都很残忍,自然如今对也是要同等残忍。总归不过是自己还有些不甘心罢。
只是如今想来,仍然觉得,喜欢上顾衍之,实在是再轻易不过件事。
在见到他第天,就知道他喜欢捉弄人。却同时温柔,从容,丰神如玉。从此之后岁月中,渐渐沉淀下来记住,只有他优点。他可以将每件事都处理得恰到好处,常常微笑,不动声色,没有皱起眉心时候。他有手好厨艺,最擅长煎牛排令有幸尝过每个人都念念不忘。他手撑着额角,手轻拍后背,在床边哄人睡觉样子那样好看。他漫不经心,又沉稳强大,让人觉得足以依靠,完全安全。这样个人,连嫉妒都无法滋生,唯有喜欢。
那日叶寻寻在休息室门板后面,问是否喜欢上顾衍之。有那两秒钟时间心念电转,再下刻回复时候,将否认进行得轻描淡写:“你以前不是说什喜欢个人是很辛苦件事吗?总得先让别人喜欢上,再喜欢别人才行啊。就算是顾衍之,也还是要这样做。”
叶寻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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