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听懂。却半晌仍然觉得恍惚:“顾衍之。”
“什?”
“虽然比较高兴,但是以前没发现你有这小心眼啊…”
“…”
“难怪江燕南说你笑里藏刀。可是你这教育这种未成年人真好吗?”
心情中到来。
对每年生日都印象深刻。印象深刻原因主要在于顾衍之,每次过生日,他人不论在哪里,总会回来T城。并且生日宴盛大。叶寻寻曾对此表示不屑顾,不屑顾原因在于她直认为掌控于手心之中鄢玉在她十三岁生日那年,以事情很忙很重要为由人在美国,从而错过她生日。从此以后,叶寻寻对每个人家团团圆圆美美满满生日都表示不屑顾。
然而印象最深刻次却不是生日。而是在十三岁天,顾衍之去学校接放学。每次他往学校门口随便站总是可以吸引众目光,那天他穿件驼色长风衣,站在门口边接电话边朝招手,清楚听到旁边女生低声尖叫声音。等上车,却被告知先不回家,而是要去商店趟挑选礼服。正在剥他带来巧克力,闻言停停:“为什要突然给买礼服?”
他说得慢条斯理:“去砸场子。”
“…啊?”
“…”
然而不管当时如何口是心非,度都在心里欢呼雀跃,顾衍之是十分纵容。
这种纵容在江燕南那里称作溺爱。把人无微不至像潮水样包裹感觉。让人觉得柔软而温暖。享受这种感觉,认为幸福就是这样,不会觉得比拥有双亲孩子缺少过什。喜欢他不动声色。熟记他些小动作,乐意看他用小心眼又有趣做法维护。
在继续享受宠爱与告白之间犹豫过许久。慢慢前者蹶不振,后者占据上风。然而这终究是风险很大件事。占据上风也不意味着它能成功,而最终事实说明也没有成功。
叶寻寻在生日宴上只关注吃喝,在食品区找到她时候,她正往嘴里塞着焦糖布丁,
他脸上露出点笑容:“你还记得那个说过你又矮又小王董事儿子?今天他生日。”
“…所以?”
“们去盛装出席趟。”
说:“们为什要盛装出席?还有,你就穿这件风衣算哪个意思盛装啊?还有,你次性把话给说完不行吗!”
他笑声,转过头来,在下巴上顺手勾,仍是不紧不缓模样:“般来说,赚钱养家能力比王平之要强些,如果去那种地方,就没有他再说话份。至于你,绾绾,带去人本来就漂亮,稍微修饰就是光芒耀眼,别人生日宴有什要紧,他家那个小胖子哪里比得上家绾绾风头。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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