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特点是说话算数,绝不含糊,“手交钱手交货”。如果你杀敌杀得多,真可以平步青云,获得荣华富贵。
前有军功爵位为赏,后有严刑峻法为罚,在没有其他选择情况下,秦人只好“勇于公战”,“民闻战而相贺也”。整个社会陷入对战争狂热之中。“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是以三军之众,从令如流,死而不旋踵。”
商鞅建立这种国家结构虽然在文化上落后,政治上残酷,但在军事上却有效。秦国举国上下,步调致,纪律严明,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只要国君声令下,民众便猛兽般地扑向敌人。这样“虎狼之国”,哪里还有对手?
螺丝钉。[8]
这样种体制当然会引起民间社会反弹,为统思想,控制舆论,商鞅不仅烧书,还规定,民众“不得议”国家政策: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除“不得议”,商鞅还建立互相监视“告*”制度。儒家主张“父为子隐”,而法家却鼓励亲人之间相互揭发,秦律甚至规定妻子告发丈夫,妻子财产可免遭抄没;丈夫告发妻子,妻子财产可以用来奖赏他。这样做目就是使人人自危,“构造怨仇而民相残”。因此商鞅说:“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
这套严酷反人道制度,在其他国家难以推行,但是在秦国却很快落地生根,良好运转。秦国通过改革,建立起个由国家来全面垄断、控制和调动社会资源新系统,很快获得其他国家无法获得庞大兵源和巨额军费。
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起源》说:
与其他军事化社会相比,周朝中国异常残,bao。有个估计,秦国成功动员其总人口8%到20%,而古罗马共和国仅1%,希腊提洛同盟仅5.2%,欧洲早期更低。人员伤亡也是空前未有,罗马共和国在特拉西梅诺湖和坎尼会战中,总共损失约5万军人,而……中国数字简直是西方对应国10倍。
动员如此高比例人口,进行高密度残酷战争,秦国百姓付出极为惨痛代价。不过这切背后除压力也有动力,因为秦国军功是按人头计算,杀敌人晋爵级,《商君书·境内》中说:
能得甲首者,赏爵级,益田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人,乃得入兵官之吏。
只要拎着敌人脑袋来,就可以邀功请赏,个脑袋意味着级爵位、顷良田、九亩(当然,秦国亩比今天亩要小很多)宅基地、个仆人,还有机会进入z.府或军队中充当下级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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