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他打招呼。
露丝·雷抬起头端详他,眼神迷惑,多半是因为没戴眼镜。“嗨,”她用粗哑波旁威士忌嗓音问道,“你是谁?”
杰森说:“们几年前在纽
大很多,但她身材还是保养得很好。露丝·雷。有缘千里来相会。
露丝·雷有个特点:她很聪明,从不会让自己皮肤晒太多阳光。没有什比阳光更能加速女人皮肤衰老,这道理可没几个女人明白。在露丝·雷这样年纪——杰森估计她现在三十八九岁,阳光会让她皮肤像起皱皮革样粗糙。
另方面,她穿得很得体。衣着很好地衬托她那完美身材。真希望岁月能放过她脸庞……好在她长发依然乌黑秀丽,清爽地在脑后挽成个髻。眼帘上人工睫毛扑闪,脸颊上紫色条纹发出辉光,仿佛曾在幻境中被老虎厉爪摸过。
在他记忆里,露丝从未难看过。此时她未戴眼镜,身穿袭莎丽,色彩炫目,赤着脚,跟过去样,她把高跟鞋不知踢哪儿去。露丝·雷,他咀嚼这个名字。自己缝制衣服。有外人场合,从不戴双光眼镜……不算外人。她如今还在读“每月书”吗?她仍对那些无聊小说乐此不疲吗?她喜欢那些以普通而又怪异中西部小城镇为背景小说,主题是性罪恶,怎看也看不够。
这是关于露丝·雷另个事实:她从未停止过对性爱渴求。他记得有年,不包括他在内,她和六十个男人上过床。这个纪录还没到达顶峰时,他就趁早抽身。
此外,她直以来都很欣赏他音乐。露丝·雷偏好性感歌唱家、流行民谣,以及甜得发腻弦乐。有阵子她在纽约寓所里装巨大音响系统,时不时就去闭关,以方便三明治和毫无营养冒牌冷冻黏滑饮料为生。她能连续四十八小时不停顿地听紫人弦乐大碟,张接张。他向来憎恶这个乐队。
她这些口味实在是把他给惊到。因此,对于自己居然是她最爱歌唱家之这个事实,他直感到耿耿。她这种畸形而混搭音乐品位,他多年来都无法理解。
还记得她哪些事情呢?每天早上几汤勺黄油状维生素E。奇怪是,这东西竟然对她产生作用:每汤勺都让她性欲有所增强。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欲望。
他还记得她讨厌动物。这令他联想起凯西和她猫多梅尼科。露丝和凯西绝对合不来,他心说,不过这又有何干呢?她们永远都不可能见面。
他从椅子上滑下来,端着酒杯,沿着吧台漫步到露丝·雷身边。他并不指望此刻她能认出自己来,虽然她曾度觉得他魅力难挡……有些事是永远不会变,在判断和抓住性爱机会这方面,无人能与露丝匹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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