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他开始对中国发生兴趣。他舅舅在年轻时候偷过人家牲口,被人家削去只耳朵,所以逃到中国去,卖卖鸦片什,发不小财。发财还乡之后,亲友们,就是原来管他叫流氓亲友们,不约而同地称他为中国通。在他面前,他们致地避免说“耳朵”这个词儿,并且都得到启发——混到山穷水尽,便上中国去发财,不必考虑有只、还是两只耳朵。牛牧师也非例外。他生活相当困难,到圣诞节都不定能够吃上顿烤火鸡。舅舅指给他条明路:“该到中国去!在这儿,你连在圣诞节都吃不上烤火鸡;到那儿,你天天可以吃肥母鸡,大鸡蛋!在这儿,你永远雇不起仆人;到那儿,你可以起码用男女,两个仆人!去吧!”
于是,牛牧师就决定到中国来。作应有准备,来二去,他就来到北京。舅舅果然说对:他有自己独住小房子,用上男女两个仆人;鸡和鸡蛋是那便宜,他差不多每三天就过次圣诞节。他开始发胖。
对于工作,他不大热心,可又不敢太不热心。他想发财,而传教毕竟与贩卖鸦片有所不同。他没法儿全心全意地去工作。可是,他又准知道,若是点成绩作不出来,他就会失去刚刚长出来那身肉。因此,在工作上,他总是忽冷忽热,有冬有夏。在多老大遇见他那天,他心情恰好是夏天,想把北京所有罪人都领到上帝面前来,作出成绩。在这种时候,他羡慕天主教神甫们。天主教条件好,势力厚,神甫们可以用钱收买教徒,用势力庇护教徒,甚至修建堡垒,藏有枪炮。神甫们几乎全象些小皇帝。他,个基督教牧师,没有那大威风。想到这里,他不由地也想起舅舅话来:“对中国人,别给他点好颜色!你越厉害,他们越听话!”好,他虽然不是天主教神甫,可到底是牧师,代表着上帝!于是,在他讲道时候,他就用他口似是而非北京话,在讲坛上大喊大叫:地狱,魔鬼,世界末日……震得小教堂顶棚上往下掉尘土。这样发泄阵,他觉得痛快些,没有发财,可是发威,也是种胜利。
对那些借着教会力量,混上洋事,家业逐渐兴旺起来教友,他有些反感。他们得到好处,就不大热心作礼拜来。可是,他也不便得罪他们,因为在圣诞节给他送来值钱礼物正是他们。有些教友呢,家道不怎强,而人品很好。他们到时候就来礼拜,而不巴结牧师。牛牧师以为这种人,按照他舅舅对中国人看法,不大合乎标准,所以在喊地狱时候,他总看着他们——你们这些自高自大人,下地狱!下地狱!他最喜爱是多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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