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写字,弹琴唱歌,学习缝纫之类。
[8]在当时英国社会,靠做生意维生人受到上流社会蔑视。
宾利先生从父亲那里继承将近十万镑遗产。父亲本来打算购置份房地产,不想心愿未就与世长辞。宾利先生也有这个打算,有时还择定在哪个郡购置。不过,眼下他已经有幢好房子,还有座庄园供他打猎,解他性情人都知道,他是个随遇而安人,说不定以后就在内瑟菲尔德度过生,购置房地产事留给下代人去操办。
他两个姐妹都热切希望他能有份自己房地产。不过,尽管他现在仅仅是以房客身份在这里住下来,但宾利小姐还很愿意替他掌管家务,而那位赫斯特夫人嫁个家财不足、派头有余绅士,因而旦得便,也很情愿把弟弟家当作自己家。当时宾利先生成年还不满两年,因为偶然听人推荐,便情不由己地要来看看内瑟菲尔德家宅。他里里外外看半个钟头,房子位置和主房间都很中他意,加上房东又把房子赞美番,他听越发满意,于是便当即租下来。
他与达西虽然性情截然不同,彼此之间却有着始终不渝交谊。达西所以喜欢宾利,是因为宾利为人和易、坦率、温顺,尽管这与他自己性情大相径庭,而他也从不觉得自己性情有什不好地方。宾利对达西友情坚信不疑,对他见解也推崇备至。从智力上看,达西更强些。虽说宾利点也不愚笨,但是达西着实聪明。达西同时还有些趾高气扬,不苟言笑,爱挑剔人,虽然受过良好教育,举止却不受人欢迎。在这方面,他朋友倒占有很大优势。宾利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招人喜爱,达西却总是惹人讨厌。
两人谈论梅里顿舞会方式,就很能表明他们不同性格。宾利从没遇见过这可爱人们,这漂亮姑娘;每个人对他都极其和善,极其关心;大家既不拘谨,也不刻板;他很快便与全场人混熟;至于说到贝内特小姐[9],他无法想象还会有比她更美丽天使。与他相反,达西发现这些人既不漂亮,又无风度,谁也没有使他产生丝毫兴趣,谁也没有对他表示关注,或是博得他欢心。他承认贝内特小姐长得漂亮,可她太爱笑。
[9]按英国当时习惯,姓加“小姐”是对大小姐正式称呼,二小姐以下或称教名,或称教名加姓。所以,本书中“贝内特小姐”,般指大小姐简·贝内特。
赫斯特夫人姐妹俩同意这种看法——可她们仍然羡慕她,喜欢她,说她是个甜妞儿,不妨与她结个深交。于是,贝内特小姐被认定为位甜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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