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着白色衣服,头上蒙着块长长面纱,额头上戴圈玫瑰花环;罗切斯特先生在她身旁走着,他们起走近桌子。他们双双跪下;丹特太太和路易莎·埃希敦也都穿着白色衣服,起站在他们后面。接着,声不响地举行种仪式,很容易看出,这是幕婚礼哑剧。结束时候,丹特上校和他那方人低声商量两分钟,然后上校大声嚷道:
“新娘!”罗切斯特先生鞠躬,幕落下。
过很长会儿,幕又升起。第二幕布景设计得比上幕更为精巧。像以前所说,休憩室比餐厅高出两级台阶,在第二级台阶顶上,到两码进深地方,出现个庞大大理石水缸。认出这是暖房里装饰品,平时它放在暖房里外国植物中间,里面养着金鱼。由于它大小和重量,它给移到这儿来是费番手脚。
罗切斯特先生坐在水缸旁边地毯上,用披巾裹着身体,头上裹着穆斯林头巾。他那黑色眼睛,黝黑皮肤以及穆斯林容貌,都和他装束十分相称。他看上去活像个东方埃米尔(1),名出生入死沙场勇士。不会儿,英格拉姆小姐出现。她也是东方装束:条绯红围巾像条腰带似系在腰间,条绣花头巾在鬓角打结,线条优美胳臂裸露着,手高高举起,扶着个平稳而又雅致地顶在头上大水罐。她体形、面容、肤色和总神态,使人联想起族长时代以色列公主;毫无疑问,这正是她所要扮演角色。
(1)穆斯林国家酋长或王公。
她走近水缸,弯下腰,好像是把水罐装满水,然后又举到头上。池边那个人这时候似乎在招呼她,提出个请求,“她赶紧过去,把水罐放下,让他饮水。”他从长袍衣襟里摸出个首饰匣子,把它打开,显示里面贵重手镯和耳环;她表演出吃惊和羡慕样子,他跪着把珍宝放在她脚下,她眼神和姿势表现出怀疑和高兴,陌生人把手镯戴在她胳臂上,把耳环挂在她耳朵上。这是以利以谢和利百加(2);只是缺少骆驼。
(2)据《圣经·旧约》《创世记》第24章,亚伯拉罕要老仆以利以谢到他本地本族去为他儿子以撒娶个妻子。那仆人从主人那里取十匹骆驼和各种财物去。到目地,看见美貌利百加肩头上扛着水瓶出来,到井旁打满满瓶水。仆人向她要水,利百加给他喝,也给骆驼喝足,仆人就拿个金环、两个金镯给她,并跟随她到她家里。她母亲和哥哥同意把她嫁给以撒。
猜谜方又把头凑在块儿,显然他们对于这个场面所表现词或音节不能取得致意见。他们代言人丹特上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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