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美丽女人,属于布兰奇·英格拉姆那个类型:高高,黑黑,十分庄严。她家希望得到,是因为家世好;她也这样希望。他们让在舞会上看到她,她穿着华丽。难得单独见到她,也很少跟她个别交谈。她奉承,为取悦于,过分地卖弄她魅力和才艺。她那个圈子里所有男人似乎都爱慕她,嫉妒。受到迷惑和刺激,感官兴奋起来;由于无知,不成熟,缺乏经验,以为爱她。社交场合里发疯似竞争、青年人好色、鲁莽和盲目会促使人什糊涂蠢事都干得出来。她亲戚鼓励;竞争者刺激;她引诱;几乎还没知道究竟是怎回事就已经跟她结婚。哦,想起这个行动,对自己就毫无敬意!——种在心里蔑视自己痛苦控制着。从没爱过她,没尊敬过她,甚至从没解过她。不能肯定她天性中是否有个美德存在;在她心灵或举止里,看不到谦逊,看不到仁慈,看不到坦率,也看不到文雅——而却和她结婚;——真是个愚蠢、卑下、瞎眼睛傻瓜!要少作些孽,倒还不如——不过,还是让记住现在是在跟谁讲话。
“从来没有见过新娘母亲;以为她死。度过蜜月以后,才知道猜错;她只是发疯,关在疯人院里。还有个弟弟;完全是个哑巴白痴。你看见那个弟弟也许有天也会发疯。厌恶她所有亲属,可是对他,却恨不起来,因为在他那病弱心灵里,却有些爱。他经常关心他可怜姐姐,他也度像狗样地依恋,从这两方面可以看出他爱。她家里这些情况,父亲和哥哥罗兰全都知道;可是他们只想着三万英镑,而且勾结起来坑害。
“这些是可恶发现;但是,如果不是隐瞒真相欺骗,是不会把这些作为谴责妻子理由。发觉她性格完全和不同;她趣味引起反感;她心灵平庸、卑鄙、狭窄,特别地不能给引导到任何更高高度,扩展到任何更广境界。发觉不能舒服地跟她过夜或者白天过小时;在们之间不可能有和和气气谈话,因为不管开始什话题,都会立即从她那儿听到既粗俗又陈腐、既乖戾又低能谈话。看出永远不会有个平静安定家庭,因为她不断蛮横无理地发脾气,或者拿些荒谬、矛盾、苛求命令折磨人,使仆人们没有个忍受得。甚至在发现这种种情况时候,还是控制自己;避免责备,少作规劝;竭力暗自吞咽后悔和憎恨;压制感到深深厌恶。
“简,不想用讨厌琐事烦扰你;几句有力话就可以把要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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