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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8月5日下午2点,中国音响界第例反不正当竞争诉讼案在北京正式开庭审理,法院第四审判庭国徽高悬,审判长高坐法台正中,审判员分坐两边。原告深圳乐圣音响有限公司由法人代表赵青总经理、诉讼代理阎希成、蒋汉臣律师三人出庭,被告北京格律诗音响有限公司由董事长欧阳雪和总经理肖亚文两人出庭。
此案由于媒体前期炒作以及商业伦理、音响价格走势、伯爵公司高价收购、败诉既跳楼等诸多热点,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法庭旁听区座无虚席,有来自16家新闻媒体派出记者,有音响业内人士,有社会问题研究机构人士,也有音响发烧友。庭审情况,北京星际有线电视台法律频道向北京地区进行现场直播。
此时,在距离法庭12公里之外北京梅林宫饭店,还有个人正独自坐在豪华套房客厅里通过有线电视关注着庭审进展,这个人就是此案核心人物——林雨峰。
他坐在宽大、舒适沙发里,面前茶几上摆着瓶冰镇可口可乐、包香烟和只玻璃烟灰缸,电视里庭审声音夹杂着房间里中央空调微弱响声。他静静地看着电视里庭审场面,旁听区座无虚席和诸多新闻媒体参与让他感到宽慰,他对诉讼结果已经不放在心上,他所期待是真相大白,是通过庭审把幕后丁元英推到媒体评论前台。法庭里惟让他感到不舒服是坐在被告席上仅仅是两个20多岁女子,格律诗公司连个律师都没请,这其中既有人数、性别、年龄、专业不对称,又有强弩之末与四两拨千斤不对称,这使乐圣公司阵容既成两个女子陪衬,又受到丁元英轻视。
电视里,法庭调查阶段正在进行——
原告代理人蒋汉臣律师正在发言:“被告以违反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相关规定为手段获得产品低于正常生产成本,以伪造商品产地方式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虚假表示,从产品生产阶段就已经存在不正当竞争,那延续到市场也必然是不正当竞争。被告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以乐圣旗舰套件为主要组件格律诗音箱,势必会使不明真相消费者误以为乐圣公司产品,bao利,以至产生反感和排斥,致使乐圣将不再是最受发烧友信赖品牌。被告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造成乐圣公司生产销售系统全面陷入瘫痪,严重损害乐圣公司经济利益和品牌形象,必须依法承担侵害责任。”
接着,蒋律师向法庭出示证据:
蒋律师出示证据里除音箱生产厂家、音箱制造行业专家、音响行业协会、技术检测部门分别出具23份成本评价意见书和份由乐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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