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瞧!”他拉开睡袍的领子,他那松皱的颈皮上,齐在耳根,蜿蜒着一条三寸长的疤痕,“我这条老命也差点送在这个小流氓的手里。他叫铁牛,我把他比做枭鸟,凶残,bao戾,就像那只恶鸟!去年大年夜,他向我讨钱,我给他一百块钱,他嫌少,满嘴脏话,我气起来就打了他一记耳光,那个小凶手竟动起刀来了!”
郭老忿忿地吁了一口气。
“若说那个小家伙天良完全泯灭了呢,也不见得。那天半夜,他又跑了回来。我不开
子睡袍,脚上趿着双黑缎面的拖鞋,飘飘曳曳地摇了过来,双手捧着一只蓝布包袱,在我身边坐下。
“小弟,我来给你瞧瞧我这件宝物。”郭老双手颤抖抖地解开了包袱的结,里面是一本沉红色绒面、五吋厚的大相簿,绒面上印着“青春鸟集”四个烫金大字。绒面旧得发了乌,烫金早已剥落得斑斑点点了。
“公园的历史,都收在这个里头了……”郭老缓缓的掀开了相簿的封面。
相簿里,一页页排得密密的,都贴满了相片。大大小小,全是一些少年像,各种神情、各种姿势、各种体态都有。有的昂头挺胸,一脸十七八岁天不怕地不怕的孟浪,有的畏畏怯怯,一双双睁得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过早的忧伤、惊惧。有一个是兔唇,有一个断了一只腿,有许多鼻尖上犹自爆满了青春痘。但也有几个却长得端端正正,眉眼间透着一股灵秀聪明。每张相片下面,都编了号,注明了日期和名字。
“呵、呵,这就是我的小麻雀了。”郭老用手轻轻地抚拭了一下一张相,脸上突然绽开了一抹怜爱的笑容,郭老脸上皱纹重叠,一笑一脸便龟裂了一般。照片里的孩子剃着光头,打着赤膊,浑圆的脸上笑嘻嘻的两枚酒窝,门牙却缺掉了一颗。相片下面注着“四十三号小憨仔一九五六年”。
“小家伙,才十四岁,就从宜兰逃到台北来流浪了。撒谎、偷东西什么都来,是个毫不知羞耻的小东西!天天就会缠着我给他买小美冰激淋吃。还会勒索呢,说什么也不肯让我替他照相。这一张,是我一桶椰子冰淇淋换来的。可是后来,到底也飞掉了。倒是留了一张字条:郭公公,我走了,拿了你五十块钱……”
郭老摇了一摇他那银发皤然的头颅。
“两年后,我又碰见了那只小麻雀,他躲在三水街一条不见天日的死巷里,蹲在臭烘烘的阴沟旁,长满了一脸的毒疮。”
郭老翻开了另一页,上面贴着一张横眉怒目的少年全身像。少年斜靠在一条陋巷巷口的一堵破墙上,穿了一件背心汗衫,一只手叉着腰,手膀子的肌肉块子节节瘤瘤地坟起,一丛硬发竖得高高的。
“就是他!”郭老突然用手指重重戳了一下那张少年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