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都需要有人看着们。根据们生活所希望承接不同目光,可以把们分成四种类型。
第类人期望着无数双隐名眼光,换句话说,是期待着公众目光。德国歌手、美国女演员,甚至那位高个驼背以及大下巴编缉,就是这种类型。他习惯他读者,某天入侵者禁他报纸,没有什能取代那些隐名眼光,他便感到空气顿时稀薄百倍,感到自己将被窒息。然而某天,他意识到有人不断跟踪他,窃听他,鬼鬼祟祟地在街上给他拍照,于是,隐名目光又突然回到他身上,他又能呼吸。他开始对着墙里麦克风作戏剧性演说,在警察那里找到失却多时公众。
那些极其需要被许多熟悉眼睛看着人,组成第二类。他们是鸡尾酒会与聚餐中永不疲倦主人。他们比第类人快活。第类人失去公众时就觉得熄灭生命之光,而这种情况对几乎他们所有人来说是迟早要发生。然而在第二类人这方面,他们能够总是与自己需要目光在起,克劳迪及其女儿就属于这类。
再就是第三类人,他们需要经常面对他们所爱人眼睛。他们和第类人同样都置身于危险处境,某天,他们爱着人儿闭上双眼,他们空间将进入黑暗。特丽莎和托马斯就属于第三类。
最后是第四类,这类人最少。他们是梦想家,生活在想象中某双远方眼睛之下。比方说弗兰茨吧,他去柬埔寨边境只是为萨宾娜,当汽车沿着泰国公路颠簸行进时,他能感到她眼睛久久地盯着自己。
托马斯儿子也属于这同类型。让们称他为西蒙吧(他将会很高兴有个圣经里名字,象他父亲样)。他期望是托马斯眼光。但卷入请愿运动结果,是被大学赶出来。总是陪他出门姑娘,是位乡村牧师侄女,他娶她,成名集体农庄拖拉机手、天主教教徒,和名父亲。他知道托马斯也住在农村时,激动不己:命运使他们生活对等!他由此而生出勇气给托马斯写封信,不是要求对方回信,只是希望托马斯把目光投向他生命。
弗兰茨与西蒙是这部小说梦想家。与弗兰茨不同,西蒙从不喜欢他母亲,从孩提时代起,他就在寻找父亲。他愿意相信父亲是某种非义牺牲品,并以此解释父亲后来施加与他不义。他从不生父亲气,从不愿意与那位不断中伤父亲母亲有什联合行动。
他在母亲身边直住到十八岁,完成中专学业,随后去布拉格续大学。那时托马斯是个擦洗工。西蒙常常等几个小时,想撞见托马斯,但托马斯从未停下步来跟他说说话。
他与那位大下巴编辑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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