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法律界限在哪里,需要针对多方面因素进行个案研究,同时也需要个优秀律师团队配合企业高层在危险边缘疯狂试探。
这些骚操作,以陆舟目前能力,肯定是玩不来。
但
“除华国地区之外全球市场,愿意以两亿美元价格,向贵方授予改性PDMS薄膜专利三年使用权以及代理权。”
“在三年期限,贵方对华国之外全球市场,将享有实质上独占专利授权,将不再对第三方进行额外授权。作为交换,贵方对第三方进行二次授权产生直接或间接收益,需要分给五成,并且同时承担与之对应全部法律义务以及责任。”
原本在听到两亿美元报价时,卡罗迪特心中还有些不以为然。
然而当听到陆舟说到后面时,他眼中顿时闪过丝意外,或者说激动神色。
原则上来讲,专利本身就具备排他性和垄断性,但在各国现行法律中,对于知识产权独占权解释,却并非是毫无限制。
需求量与预期应该是基本吻合。
虽然这个数据对应是石墨材料,不能直接与锂负极材料进行等价换算,但还是具备定参考性。
毕竟以锂负极材料在成本和性能上优势,在安全性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情况下,工业界淘汰石墨负极速度,可能比他想象中要快得多。
对于陆舟而言,利益最大化合作方式,无疑是对每吨材料按照成本定比例收取专利费。
考虑到需求量增福,最多五年,他就可以凭借这个专利坐享数亿美元“年薪”。
理论上,即便优美科拿出个陆舟无法拒绝天价将锂负极材料专利买下,也不可能独占该产品二十年生产,肆意妄为地将其它公司排除在外。
因为除《专利法》之外,各国均有各自《反垄断法》存在,对知识产权滥用情况进行明确地界定。
简单来讲,如果某项专利存在“不可替代性”,导致某公司在某地区市场份额构成垄断事实,它就可能面临反垄断调查。
假如锂负极材料以压倒性优势取代石墨负极,在出现类似锂负极材料之前,改性PDMS薄膜技术,毫无疑问将满足“不可替代性”这要素。
针对这种类型专利,诸如拒绝授权、价格歧视以及天价授权费,切可能构成垄断要素行为,都会触碰反垄断条例。
然而麻烦就在于,系统任务是不等人。
如果按照这种授权方式,陆舟今年资产增幅,就只能靠普林斯顿四十万美元年薪。
所以,他想个折中办法。
既能保证他在短期内能获得笔可观收益,又能确保长远利益。
停顿片刻,陆舟说出自己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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