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每回都要莱昂讲清楚,自从上次幽会之后,他都做些什事。她要他写诗,要求他写首献给她“情诗”;他才写到第二行.就押不韵,只好从纪念册上抄首十四行诗,敷衍事。
这与其说是爱面子,还不如说是要讨她欢喜。她说什,他从来不争辩;她喜欢什,他都全盘接受;仿佛她不是他情妇,而他反倒成她情妇似。她说起话来温情脉脉,吻起他来。叫他销魂失魄。她这套勾魂摄魄本领是哪里学来?真是高深莫测,真假难分,差不多到出神入化地步!
她用手摸摸额头,答道:
“在朗珀蕾小姐家里。”
“当然是她家!正要去呢。”
“啊!不必去,”艾玛说。“她刚出去。不过,以后,你也不用再担心。要是晓得回家晚点。会把你急成这个样于,你看,就不方便在外边走动。”
这就算是打过招呼,以后她就可以毫无拘束地离开荣镇。因此,她就充分利用切机会。只要她起念头,想见莱昂,随便找个借口,她就走,但是,那天他不会在旅馆等她,她就索件找到事务所去。
亮。他看出家门上有几块牌子;他去敲门。门没有开,回答问话人又说又骂,咒骂那些深更半夜吵得人睡不着人。
实习生住房子既没有门铃,也没有门环,还没有门房。夏尔举起拳头,重重地捶几下窗板。个警察走过来,于是他吓得赶快走开。
“真傻,”他自言自语,“当然是洛尔摩先生留她吃晚餐。”
洛尔摩家已经不再住在卢昂,
“她恐怕是留下来照顾杜伯伊太太吧。唉!杜伯伊太太已经死两个月!……那,她在哪里呢?”
头几回他们过得很快活,但是不久之后,他就不能再掩饰真相,只得老实告诉她!老板讨厌有人无事打扰。
“算!去他吧,”她说。
于是他就溜之大吉。
她要他穿身黑衣服,下巴上留撮尖尖胡子,后起来好像路易十三画像。她想看看他住地方,发现房子太差劲;说得他满脸通红,她却毫不在乎,反倒劝他买些和她家里样窗帘。等到他说价钱太贵时,她就笑着说:
“哈!哈!你舍不得你那几块小金币啦:”
他忽然有主意,他到家咖啡馆去查当地《年监》,很快找到朗珀蕾小姐名字,她住在皮匠街七十四号。
他走进街口,就看见艾玛从另外头走过来;他与其说是拥抱她,不如说是扑在她身上,并且喊道
“昨天谁留住你呐?”
“不舒服。”
“哪里不舒服?……你住在哪里?……这是怎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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