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
根据餐馆老板证词,是佐村恭介主动走到纯这边来,当时纯只是脸困惑地看着佐村恭介。佐村恭介对纯说:“讨厌你看眼神!简直就是看罪犯眼神!”总之是想挑起事端。
后来二人又对几句话,然后就争吵起来,而且越吵越厉害。不但言辞激烈,而且逐步升级。在写给检察官书面材料里,根据纯证词,佐村当时说话主要意思是“你认为是乡下人,瞧不起”。当纯知道佐村恭介是千叶县人时,为让对方冷静下来,还说起自己在高中时代对家里谎称跟朋友起去旅游,去过千叶县房总半岛外侧中凑郡。没想到这样说更是火上浇油。原来,佐村恭介正是从中凑郡出差来东京。
“你这浑蛋!”所有在场人都听到佐村骂纯这句话。骂完以后,佐村劈胸抓住纯衣襟。老板为制止二人打架从柜台后面跑出来,但还没等他跑到纯餐桌,二人已经你来往对打好几拳,有证人说是打十拳以上。先出手是纯。纯在口供记录里说自己是“为挣脱对方,只好出手”。
老板赶到时,已经无法把扭打在起两个人分开。在后来审判中,老板证词是这样:“企图伤害对方应该是被害人,被告人看起来只是为离开现场拼命挣脱。”
后来,纯终于成功地摆脱佐村。但是佐村又要从正面抓住纯,于是纯边怒骂着“你这浑蛋!畜生!”边用头、右肩和右臂撞向对方。佐村突然遭到纯撞击,摇摇晃晃地向后退去,结果被只矮凳子绊住双脚,身体腾空而起,后脑着地倒在地上,造成头盖骨骨折和脑挫伤,救护车赶到十分钟以后不幸死亡。
事件发生后,纯也不用老板制止他逃走,只是呆呆地留在现场等着警察到来。最终纯以伤害致死嫌疑罪名被逮捕。
看到这里,南乡掐灭香烟,叹口气。他脸上露出丝苦笑,尽管他知道自己表情太不谨慎,但无法控制自己。
这是起由吵架引起典型伤害致死案件。只有那种运气不好人,才会卷入这种事件。从公诉事实来判断,量刑为有期徒刑两年可以说重点,判个缓期执行也不奇怪。也许法官把纯高中时代被警察辅导过经历跟这次事件联系在起。检察官为达到影响法官心证[2]目,最初在法庭上陈述犯罪事实时候就详细地叙述纯那次离家出走事,并暗示那次离家出走跟这个案件有关。
尽管如此,也可以说法官判决是公正。通常,在伤害致死案件审理中,争议焦点在于是否为正当防卫,或者被告人是否有杀人意图。如果被认定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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