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重审无罪判决之公示》
基于树原亮(木更津拘留所在押中,无职业,昭和四十四年[1]5月10日出生)与该事件(平成三年[2]8月29日在千叶县中凑郡民宅杀害宇津木耕平、宇津木康子夫妇,并抢走钱财)有关犯罪事实,曾判处其死刑。经重审,法院认定犯罪证据不足,已于平成十五年[3]2月19日宣告无罪释放。
千叶县地方法院馆山分院
这就是有伤害致死罪前科青年三上纯和夺去过三条人命原管教官南乡正二两个人做事。
[1]1969年。
发生,就必须有人来代替他们做这件事。认为,管教官时代南乡先生做工作,至少对470号执行死刑,是正确。
拉拉杂杂写就是这多。
因为没有满足南乡先生对悔过自新期待,感到非常遗憾。想法将来也许会发生变化,但在想法改变之前,打算背负着没有被审判杀人罪生活下去。
天气越来越冷,请您保重身体。
祈祷南乡先生能早日无罪获释,从拘留所里走出来。
[2]1991年。
[3]2003年。
此致
三上纯
附笔:您“SouthWind糕点铺”怎样?
“和你都是无期徒刑,”南乡看完纯来信,小声嘟囔着,“永远没有假释。”
年后,按照刑事诉讼法第453条规定,段新闻刊登在全国性报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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