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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文 > 一个人的朝圣 > 1哈罗德与信

1哈罗德与信(1 / 6)

莫琳耸耸肩:“记这个做什,干吗要记住那多年前人。递下果酱好吗?”

“她是财务部,做得可好。”

“那是橘子酱,哈罗德。果酱是红色。拿之前用眼睛看下,这样你就不会老拿错东西。”

哈罗德静静地把她要瓶子递给

那封改变信,是星期二寄到。四月中旬个再平凡不过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香气和新鲜草腥味。哈罗德·弗莱刚刮完胡子,穿着整洁干净衬衫,系着领带,坐在饭桌前。他手里拿着片吐司,却没有吃意思,只是透过厨房窗户,凝视着修整过草坪。草坪正中间杵着莫琳可升降晾衣架,小片绿被邻居木栅栏紧紧围起来。

“哈罗德!”莫琳大声叫道,压过吸尘器声音,“信!”哈罗德也想出去走走,但是现在出去唯可以做就是修修草坪,而他昨天才刚剪过。吸尘器突然安静下来,会儿工夫,莫琳手里拿着封信气鼓鼓地走进厨房,坐到哈罗德对面。莫琳头银发,身材苗条,走起路来轻快利索。他们刚认识时候,哈罗德最开心事情就是逗她发笑,看着身材匀称她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给你,”莫琳说。等她将信放到桌上轻轻推,信滑到哈罗德手边停下,他才反应过来。两人都盯着那信封。信封是粉色。“是贝里克郡邮戳。”

他并不认识谁住在贝里克郡。其实他在各地都不认识几个人。“可能弄错吧?”

觉得不是。邮戳总不会盖错吧。”她从面包架上拿起片吐司——莫琳喜欢吃放凉以后又松又脆吐司。

哈罗德仔细地打量起这个神秘信封。不是浴室套装常用那种粉色,也不是配套毛巾和马桶垫圈粉色,它们常常过于明艳,让哈罗德有种浑身不自在感觉。这个信封粉色娇嫩而柔软,就像土耳其软糖样。信封上字是用圆珠笔写个个潦草而笨拙字母挤在起,仿佛是哪个孩子在慌忙中匆匆写下。“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桥路,H.弗莱先生收”。他辨识不出这是谁字迹。

“谁啊?”莫琳边说边递过把拆信刀。他把刀子插进信封,下划开。“小心点。”莫琳提醒道。

哈罗德把信拿出来,感觉到莫琳直在盯着他。他扶扶老花镜。信是打印,地址是个他从没听过地方:圣伯纳丁临终关怀疗养院。“亲爱哈罗德:这封信也许会让你小吃惊。”他目光下跳到信末尾。

“谁啊?”莫琳又次问道。“天啊!是奎妮·轩尼斯。”

莫琳挑起小块黄油,在吐司上抹匀:“奎妮什?”

“她在酿酒厂做过,好多年前。你不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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