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不时遇到陌生人探询目光,每次他都会皱眉。他不喜欢被人盯着看。天才到晚年才会有这种脾性,庸人则时刻不曾摆脱。然而,西比尔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所产生效果。她爱意正在她微笑双唇上颤动。她正想着迷人王子,可能为更好地想他,她没有说起他,倒是直喋喋不休吉姆出海要乘船,谈着他定能发现金子,说着某位妙不可言女继承人,而他必定会从邪恶红衫丛林强盗手中救出她命。因为他不会直做水手,或货仓管理员,或他要从事任何工作。啊,不!水手生活是可怕。设想下:他被囚锢在可怕船上,山峰似巨浪嘶吼着扑来,黑风吹倒桅杆,把船帆撕裂成尖叫着长条!他将在墨尔本离船上岸,与船长礼貌道别,就立刻奔金矿而去。不用周时间,他就能遇到大块纯金,这是迄今所发现最大金块,由运货马车,在六名骑警护送下,送到海岸。丛林强盗三次袭击他们,但都大败而逃,死伤惨重。或者,不,他根本不去什金矿。那些地方都很可怕,那里人们都醉醺醺,在酒吧里彼此射杀,满口脏话。他要做个优雅牧羊场主,某天晚上,当他骑马回家时,他会看到个漂亮女继承人,正被个骑着黑马强盗拖在马背上掳走,他纵马追去,把她救下。当然,她会爱上他,他也会爱上她,他们会结婚,起回到老家,住进伦敦所大房子里。是,他面前有大堆好事在等着他。但他必须好好做人,不能发脾气,或随意挥霍。
注意到他俩。”
小伙子咕咕哝哝说些什,用粗手指敲着窗玻璃。他刚转身要说什,门开,西比尔跑进来。
“你们俩怎那严肃!”她喊道,“怎?”
“没事儿,”他回答,“想人有时就得严肃。再见,妈妈,五点吃晚饭。除衬衣,其他东西都收拾好,所以你不用麻烦。”
“再见,儿子。”她欠身回答,显得既庄严又紧张。
儿子与自己说话语气让她非常生气,而他流露出某种神情又让她感到害怕。
“吻吻,妈妈。”姑娘说。她花瓣般双唇触到妇人憔悴面颊,融化她脸上冰霜。
“孩子!孩子!”文恩太太喊着,仰头看着天花板,仿佛在寻找顶层观众席。
“走吧,西比尔。”弟弟不耐烦地说道。他讨厌母亲假模假式样子。
他们走到闪烁阳光下,清风扑面,两人沿着沉闷乏味尤斯顿路走着。路人惊奇地瞅着这个脸沉郁、身板厚实年轻人,他身着不合体粗衣,却与这样个举止优雅、面容姣好姑娘相伴而行。他就像个手拿着朵玫瑰赶路粗俗花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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