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他不想当着他面穿这件东西。仍然羞于在他面前展现身体。他说他把身子转过去,并真这做。于是脱去鞋子、袜子和棉衬裤,在宽大裙子里套上那件羽衣。然后把裙子脱掉,把两根细细缀满闪光饰片带子攀上双肩。还有鞋子,淡紫色,跟高得出奇。整个行头都不是太合身,鞋子偏大些,腰有点紧,但还算能穿。
“好。”说。他转过身。自感觉蠢极,真想有面镜子瞧瞧自己模样。
“很迷人,”他说,“现在来弄脸。”
他所有不过是支唇膏,放得很久,软塌塌快要融化样子,散发着股人造葡萄酒味道,还有就是些眼线膏和睫毛膏。没有眼影,也没有胭脂。有那瞬间,好像忘该如何使用这些东西。先是试试眼线膏,下就把眼皮弄得乌黑团,好像刚和人打过架。用植物油做润手液将它
径搞到。它散发着浓重黑市气味。它不是崭新,已被人穿过,腋窝下有点起皱,还有些汗渍,其他女人汗渍。
“只能目测下大小,”他说,“希望能合身。”
“你想让穿那个东西?”说。知道自己声音听起来本正经,很不情愿,但这个主意还是不无诱人之处。从未穿过和这东西有点点类似衣服,那耀眼炫目,夸张显眼,像演戏似,是,它定本来就是戏装,要就是从某个不复存在夜总会里弄来演出服。穿过服饰中最接近这东西便是泳衣,还有套粉色蕾丝背心式内衣,是从前卢克买给。尽管如此,这东西还是让人内心发痒,充满孩子气盛装打扮诱惑。再有,它是那样招摇抢眼,对嬷嬷们该是多大讥讽,罪孽深重,却又是那随心所欲,自由自在。自由,如同其他所有东西,纯属相对而言。
“好吧。”说,不想表现得太迫不及待。希望让他觉得是在给他面子。现在也许就要接触实质,他深藏不露真正欲望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他是不是在门后藏着根马鞭?会不会拿出“铁靴子”,把他自己或弓身夹在桌子上?
“这是用来掩人耳目,”他说,“你还得在脸上化化妆。这里有那些玩艺儿。不这样根本进不去。”
“去哪里?”问。
“今晚要带你出去。”
“出去?”这个词汇早已过时,不用说,现在再没有什地方可以让男人带女人出去。
“出这个家门。”他说。
不用说也知道这个提议太冒险,对他如此,对更是如此。可无论如何还是想去。任何事情,只要能打破这单调划生活,搅乱被众人认为高尚体面、理所当然应该遵守常规秩序,都想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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