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在场证明野本先生怎会有机会行凶呢?让们重新梳理下吧。警方此前直认定凶案发生在十点十分到午夜零点之间。而野本先生在十点十分在走廊里遇见您,跟您起去酒吧,直待到零点。于是警方便认为,他只有可能在十点十分到十分那分钟时间里犯案。要想从民宿主屋赶去钟楼,杀害黑岩先生再回来,分钟是肯定不够用,于是野本先生不在场证明就成立。
“可实际情况是,野本先生在十点之前就去钟楼,凶案则发生在十点到十点十分之间。然后野本先生在十点十分到十分那分钟时间里,从钟楼回到主屋。从主屋去钟楼,杀害黑岩先生以后再回来,分钟显然不够用,但是光从钟楼回来话,分钟就绰绰有余。”
“原来如此……”
由于
以凶手肯定也没有忘记带上黑岩先生塞在大衣口袋或者其他地方拖鞋。
“上述推理也能同时证明龙平同学清白。凶手去钟楼时间比黑岩先生更早。因此跟您起目击到黑岩先生前往钟楼龙平同学不可能是凶手。
“那凶手究竟是谁呢?他比黑岩先生更早去钟楼,又在十点十分以后回到主屋。也就是说,这个人至少不具备十点前到十点十分之间不在场证明。而且这个人能跟黑岩先生换鞋,可见他也是男性,而且鞋子尺码跟黑岩先生样,都是25码。”
“是野本和彦吧?”
“嗯。野本先生声称他在八点半用完晚餐后回房,直待到十点十分,然后就在走廊碰巧遇见您,跟您起去酒吧,所以他没有不在场证明。而且他穿25码鞋,跟黑岩先生样。”
“原来十点十分在走廊遇见他时候,他是刚从钟楼回来啊?”
“是。”时乃点点头。
“您误以为那时野本先生是刚从自己房里出来,殊不知他是穿着长靴从钟楼走回主屋后门,换上从黑岩先生那里抢来拖鞋,正要溜进人家房间,把人家鞋子占为己有呢。黑岩先生房间在二楼,所以野本先生应该是刚好从您房门口走过,准备往楼梯那里去。可是那幕到您眼里,就变成‘他刚走出自己房间’。
“‘正要去酒吧呢,您也是吗?’——被您这问,野本先生立刻改主意。他当时正要溜进黑岩先生房间,十分心虚。他生怕自己要是回答‘不去酒吧’,您会猜出他真正目,于是便顺势撒谎说,他也准备去酒吧,等到深更半夜,大家都睡熟,再去黑岩先生房间也不迟。”
野本前脚刚杀人,后脚就遇见,想必也是吓跳,却完全没表现在脸上。这胆量着实教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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