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车子到站才在猛烈颠簸中惊醒。从新泽西州帕特森城姨妈家到这里已足足走三千二百英里。圣弗兰西斯科到,就象个形容枯槁魔鬼游荡在这里。圣弗兰西斯科窄长、凄凉街道笼置在片苍白雾霭之中。跌跌撞撞地走过几个街区,幽灵似乞丐在黎明街头向乞讨着食物,远处隐约传来音乐声。“噢,亲爱,这些等着以后慢慢研究吧!现在必须首先找到雷米·邦克尔。”对自己说。
雷米住米尔城是坐落在峡谷个居民区,大战期间这里是个海军造船厂。这是个很幽深峡谷,斜坡上林木茂密。这儿还有许多理发店、缝纫店。可以说这里是美国唯是个黑人与白人自愿混居地方,也是个从未见过充满欢乐土地,雷米简陋小木屋上贴着张三个星期前写条子:
索尔·佩拉提斯!如果屋里没人,
就从窗子里爬进去。
雷米·邦克尔
字条已被风雨侵蚀得模糊不清。
爬进去,他正和女友丽·安在床上睡觉。他后来告诉这张床是从条商船上偷来。可以想象个船业机械师深更半夜偷偷地摸到条船上,扛起张沉重大床,神情紧张地爬上去该是多狼狈。这就是雷米干事儿。
之所以对发生在圣弗兰西斯科切都想探个究竟,是因为它们与另外些事有着密切联系,和雷米在没上小学之前就认识,但真正把俩连在起还是前妻。雷米最先认识她。天晚上他来到住处,进门就嚷:“佩拉提斯,你大艺术家伙计看你来啦。”从床上爬起来,穿裤子时候钱抖落地,当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上大学时候整天睡懒觉,“好,好,别把金子撒满地都是。认识个世界上最不起姑娘,今天晚上们在狮子酒吧见面。”他硬要拖着也去。个星期之后她就和好上。雷米身材高大,皮肤黝黑,是个英俊法国小伙子(他看上去很象在马赛做黑市生意那些20岁左右小贩)。他英语、法语讲得都很地道,喜欢穿够刺激衣服,和法国那种重礼仪习俗根本不沾边儿。他总是带着许多漂亮女孩起出去吃喝玩乐,挥霍无度。他丝毫不在意把他女朋友带走,大概正是因为这点把俩连在起。这家伙对十分忠诚,并且真心爱,天知道这是为什。
那天早晨在米尔城找到他时,他正处于消沉、绝望阶段,这是二十几岁小伙子常有事。他希望能在条船上找到工作,挣钱糊口。现在他在大峡谷那边几个棚屋当警察。他女友丽·安人很凶,整天对他骂个不停。他们存上上个星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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