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是第次空头支付,这种情况下应该不可能重整吧,支行长?”
面对副支行长江岛询问,浅野点头表示肯定。他判断是,没有必要等到第二次空头支付发生。对此,半泽也是认同。采取虚假财报掩盖巨额赤字已经是确凿无疑事实,实际上更应该早些时候就开始进行债权回收。之所以没有这样做,全是因为浅野口头指示:
行来说,企业“破产”不是严格法律概念,所以法学系学生经常使用有斐阁出版《法律学小辞典》中并没有这词条。
因此,仅凭第次开出空头支票,很难来判断西大阪钢铁公司是否即将破产。
开空头支票是企业开出支票因为存款账户余额不足而无法正常结算。
而且,结算账户主要是企业为结算往来款项而开立账户,开出支票或汇票票面金额都从账户余额中扣除。虽然方便,但往来款项律不计利息,这是它大特征。
空头支票指是,拿着对方公司开出劳务费支票到银行要求兑现时候,银行以“账户余额不足无法结算”为由拒绝支付,这时候这张支票就成空头支票。“结算”这个术语给人种过于专业印象,实际上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支付”。
经济不景气,张票据无法结算,“请给延长结算时间”这样请求也多起来。延长之后再延长,最后常常无法结算。因此也产生出各种奇怪名词,例如支付期间十月零十天被称为“妊娠票据”,二百十天被称为“台风票据”,还有种“飞机票据”,是说那种几乎不支付,偶尔又会支付部分金额票据。
在此多说句,为什特地在空头支票前面要加上“第次”这种表示次数字样呢?这是因为空头支票最多只能出现两次。尽管第次空头支票没有什制度上惩罚规定,但如果第二次又出现这种情况话,就会自动被支票兑换所处以停止交易惩罚,也就是“由于此人缺乏信用,特此回收并停止切本票和支票交易”。
有什呀,只是不能开出票据和支票嘛——要是这样想可就大错特错。
旦发生这种事情,企业在社会上信誉基本上就全毁,绝大多数情况下,谁还会再跟“连票据都被回收”企业打交道呢?很快这样企业就会成为众矢之。同时,还会出现“没结清货款请立刻用现金付款”情况。债权者团体会立刻杀到公司,如果不赶紧拿出钱来,债权人会不管三七二十用红纸横七竖八地贴在所有能变卖东西上。更有甚者,身着劣质西装黑道大哥也会在此时登场。这样来,企业根本不可能正常运转——这就是世间所谓“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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